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常見問題解答 - 江翠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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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與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最大不同的地方,除了分成北、中、南3區辦理之外,報名時各區限選填該區1所五專招生學校,錄取方式則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與五 ... 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0年五專北、中、南區聯合免試入學常見問題解答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常見問題解答   Q1.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和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有什麼不同?它的優勢是什麼? 答: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為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辦理結束後的下一個五專招生管道。

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與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最大不同的地方,除了分成北、中、南3區辦理之外,報名時各區限選填該區1所五專招生學校,錄取方式則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與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採跨區、跨校選填全國五專各校科志願再進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的模式有所不同,也因此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和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在超額比序項目以及積分計算方式也不太一樣。

也因為各區限報名1校的規定使得報名學生人數分散至各招生學校,再加上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放榜時間比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校現場登記分發提早一天,因此實際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通常比報名申請該校人數來得少,綜合以上因素,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許多招生學校錄取機會都相當高,所以有意願就讀五專的同學,若參加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結果未盡理想,或者錯過了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千萬要把握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的機會。

(請點連結:參照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與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之對照表)   Q2.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的錄取方式為何?要怎麼選填志願? 答:報名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時,限擇1所五專招生學校報名,報名時不需選擇科組,而是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於現場登記分發時選擇錄取科別,也就是撕榜單的模式。

各招生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時,報名學生人數未超過所申請學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可全額錄取;若超過該校之科組招生名額,則依「超額比序項目」之總積分高低依序分發,若總積分相同者,則依該校所訂之同分比序順位進行比序,積分高者優先分發,各校將依比序結果辦理現場登記分發,並且寄發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給報名學生。

收到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的學生,須依通知單所列時間至報名的五專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參加分發的學生依照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及同分比序順位所排定之分發順序,依序分發選擇科組錄取。

分發作業至各科組招生名額額滿或已無可分發學生為止。

  Q3.什麼是「登記分發人數倍率」? 答:各五專招生學校於各區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訂定「登記分發人數倍率」,亦即依據各校各科組總招生名額乘上登記分發人數倍率,決定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學生人數,並且於寄發之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中告知分發比序順位在倍率內報名學生之分發梯次與登記時間、地點。

例如某專科學校共有4個科,招生名額總共有300名,登記分發倍率訂為3倍,亦即分發比序順位在900名以內之報名學生皆具備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資格。

若報名申請該校之學生人數低於900位,則報名該校之學生皆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Q4.可以同時報名北、中、南3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嗎? 答: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並未限制學生不得跨區報名,故學生可依就學需要向非就讀國中所屬地區之招生委員會報名免試入學招生,並可同時報名北、中、南3區免試入學招生作業,惟各五專招生學校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皆統一訂於同一天辦理,且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必須攜帶學歷(力)證件(如畢業證書)正本,因此同時報名多區的學生,仍應擇一所報名之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手續。

  Q5.可以同時報名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和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嗎? 答:學生可同時報名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及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惟二者皆錄取時,仍僅能擇一辦理報到。

此外,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之辦理方式、超額比序項目以及積分計算方式都和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有所不同,因此報名學生應注意各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

由於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放榜結果公告時間早於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校現場登記分發時間,因此同時報名二者的學生,可先等待各就學區的放榜結果,評估就讀的意願,再決定要向各就學區錄取學校報到,或是前往參加五專招生學校之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Q6.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項目有哪些?和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及五專優先免試入學一樣嗎? 答:因為招生方式及招收對象屬性不同,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項目以及各項目之積分採計原則皆不同於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規定,也與五專優先免試入學不盡相同,因此報名學生請務必注意不同招生管道之簡章說明。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依「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高低排定分發順位,超額比序項目包括「多元學習表現」、「技藝優良」、「弱勢身分」、「均衡學習」、「適性輔導」、「國中教育會考」以及「其他(招生學校自訂項目)」等7項「主項目」。

而其中「多元學習表現」包含「競賽」、「服務學習」、「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及「體適能」等4個「分項目」,國中教育會考則採計「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共5個科目作為「分項目」。

各主項目及分項目皆訂有積分採計方式及積分上限,報名學生未加權計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最高分為50分。

各招生學校可加權採計部分主項目,至多得擇3項,其加權權重以1.5倍為上限,詳細各校採計項目及加權計分方式請詳見各區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請點連結:參照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與積分採計方式說明) (請點連結:參照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與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之對照表)   Q7.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在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用為何?沒有參加會考還可以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嗎? 答:110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等5科成績列入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之採計項目;而當總積分相同且各主項目積分亦相同時,將進行各分項目之比序,此時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等各科所得積分皆為分項目之比序項目;若主項目及分項目積分之比序仍然相同時,則依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等各科之3等級4標示結果進行比序;若主項目及分項目積分之比序仍然相同者,則依招生學校訂定之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目之3等級4標示結果進行比序;又再相同時,再依國中教育會考之「寫作測驗」級分進行同分比序。

未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者並不影響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之資格,但未參加者將無法獲得超額比序項目「國中教育會考」之積分,在同分比序時,有關會考成績之同分比序項目,比序時有參加會考的學生會優先於未參加會考的學生。

  Q8.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時如何提交超額比序項目之各項資料? 答:學生報名時可檢附由國中承辦單位出具之「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或者自備積分採計項目相關證明文件。

其中積分證明單應由原就讀國中出具且應加蓋教務處戳章,積分證明單上未列之項目,可另行提供證明文件,並且黏貼於報名表背面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上以供審驗(已於積分證明單上列出之項目則不需再另行黏貼證明)。

此外,學生報名時不需要繳交110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通知單,會考成績將由招生委員會逕行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索取。

  Q9.「多元學習表現」中的「競賽」項目如何計分?什麼樣的比賽得獎都能採計嗎? 答:超額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中的分項目「競賽」積分採計原則,依競賽規模、類型及得獎名次給分,其中國際性競賽(限國際科技展覽、國際運動會)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簡章所列之競賽為限,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者為限,綜合以上規定,「競賽」分項目積分可採計之競賽項目以及計分方式彙整如下表: 採認之競賽項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至六名 ●國際性競賽(國際科技展覽、國際運動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 亞洲青年運動會、 奧林匹克運動會、 亞洲運動會、 亞洲沙灘運動會、 亞洲室內及武藝運動會、 東亞青年運動會、 世界中學生運動會、 亞洲帕拉運動會、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 亞太聽障運動會、 世界運動會 7分 6分 5分 -- ●全國性競賽: 全國語文競賽、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 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環境知識競賽、 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國中籃球聯賽、 國中足球聯賽、 國中女子壘球聯賽、 國中排球聯賽、 國中棒球聯賽、 全國運動會、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 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 全民運動會、 原住民雲端科展、 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 6分 5分 4分 3分 ●其他區域及縣市競賽: 1.限縣市政府主辦。

2.獲獎證明落款人: 縣市為縣市長,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一級機關首長 3分 2分 1分 -- 因此學生所參加之競賽以及得獎名次必須符合以上採認項目及規定,才可獲得積分,不符合規定之競賽項目(例如:校內競賽、非屬簡章所列之全國競賽、非屬地方政府主辦之區域及縣市競賽),或者獲得獎項不在該類型競賽積分採計範圍內,皆無法憑該項競賽得獎獲得積分。

問:讀小學時的競賽得獎也可以採計嗎? 答:不行。

相關競賽得獎應於國中在學期間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因此非國中就學期間之競賽得獎無法作為多元學習表現之競賽積分採計。

  問:本項目有規定團體參賽時積分要折半計算,這是什麼意思? 答:學生參賽時如為4人以上之隊伍即視為團體參賽,團體參賽獲獎,所得到之積分將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反之,若為個人參賽,或為2人或3人之組合參賽,則積分不需折半計算。

例如:小明為棒球校隊的一員,代表學校參加109學年度國中棒球聯賽全國賽亞軍,故小明及其他參賽選手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皆可在競賽項目獲得積分,但由於參賽隊員為4人以上之團隊,因此必須以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所以小明所獲得之積分為2.5分。

  Q10.「多元學習表現」中的「服務學習」項目,若在國中就學期間曾經擔任過很多個學期、不只一種職位的幹部,該如何計算積分? 答:學生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即可得「服務學習」積分1分,但若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則仍以1分計算。

舉例來說,學生在國中就學期間曾經有3個學期擔任並且任滿該學期之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即可獲得積分3分。

例如:小強在八年級下學期擔任班上的康樂股長及籃球隊的副隊長,在九年級上學期擔任籃球隊的隊長,總共有2個學期有擔任過該學期之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因此小強可以獲得積分2分。

問:擔任副級幹部也可以得到積分嗎? 答:除了班級幹部的副班長以及社團幹部的副社(隊)長可作為積分採計外,其餘副級幹部不予列入積分採計。

  Q11.「多元學習表現」中的「服務學習」項目,參加校內或校外的服務活動,該如何計算積分? 答: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皆可依其累計之服務時數,滿8小時得「服務學習」積分1分。

例如:小花在校內及校外總共累計服務時數共25小時,即可獲得積分3分。

特別說明的是,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服務學習」項目之服務時數係採國中在學期間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之時數累計計算,並未以就讀之學期分別採計。

  Q12.「多元學習表現」中的「日常生活表現評量」項目之積分採計方式為何? 答:「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係依據報名學生所提交之國中在學期間獎懲紀錄(亦即嘉獎、小功、大功以及警告、小過、大過之次數),再由招生委員會計算獎懲相抵後之結果,所獲得之積分如下表所示: 獎懲相抵後之結果 是否必須「無記小過 以上處分紀錄」 採計積分 1次大功(含以上) 是 4分 1次小功(含以上) 是 3分 1次嘉獎(含以上) 是 2分 無任何懲處紀錄 否 1分   問:如果我於國中在學期間合計獎懲紀錄有1次小功及3次警告,可以得到多少積分? 答:1次小功和3次警告經過獎懲相抵結果為無任何懲處紀錄,故可得積分1分。

  問:「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是指什麼?我有3次警告算是有小過以上處分紀錄嗎? 答:「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係依據獎懲原始紀錄中小過及大過之次數來判定,並非依據懲處紀錄累進後的結果,因此只要獎懲原始紀錄中小過及大過之次數皆為0次,即符合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的條件。

例如:甲生為7次嘉獎、2次小過,經過獎懲相抵結果雖然為1次嘉獎,但因為並不符合「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故僅符合獎懲相抵後無任何懲處紀錄之結果,因此所得積分仍為1分;乙生為7次嘉獎、6次警告,並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且經過獎懲相抵結果為1次嘉獎,故所得積分為2分。

  Q13.有關「多元學習表現」中的「體適能」項目,由於國中在學期間曾進行過不只一次之體適能檢測,該如何計算積分? 答:「體適能」之積分採計方式係依照報名學生於體適能檢測項目肌耐力、柔軟度、瞬發力、心肺耐力等4項之檢測結果,其中3項達門檻標準者得6分、2項達門檻標準者得4分、1項達門檻標準者得2分。

學生若在國中就學期間曾進行過多次之體適能檢測,由於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規定體適能檢測結果應擇一次完整使用,因此學生可選擇其中達門檻標準最多的那一次檢測結果,來做為本項目積分採計。

問:學校所開具之積分證明單上並沒有我的體適能成績,該如何檢附證明? 答:如果在學校所開具之「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上並無體適能檢測結果,而報名學生欲另行黏貼證明文件作為本項目積分採計之依據時,可上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點選「健康體育網路護照」登入系統後列印成績證明作為佐證;自行至校外體適能檢測站進行檢測者,則可檢附檢測站所核發之成績證明作為佐證。

 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請點連結)   Q14.「技藝優良」項目採計在校之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若只有在九年級上學期參加技藝教育課程,也可以作為積分採計嗎? 答:可以。

學生若報名時僅繳交九年級上學期之技藝教育課程成績證明,則以所繳交之該學期成績表現作為「技藝優良」之積分採計依據;若報名時同時繳交多個技藝教育課程成績證明,則以其平均成績作為「技藝優良」之積分採計依據。

  Q15.「弱勢身分」項目要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可得到積分?需要提交什麼樣的證明? 答:「弱勢身分」係指報名時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身分者,符合其中1種資格,即可得積分2分。

各身分之證明文件如下: 弱勢身分種類 須繳附之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 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印本 中低收入戶 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印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印本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資格且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開立之證明及戶口名簿影印本 以上所繳附之證明文件必須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其中「特殊境遇家庭」係指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資格且持有證明者。

本項目積分上限為2分,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亦僅得擇一計分。

  Q16.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之超額比序積分採計項目中自訂一項「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是否也可以用其他英語能力檢定成績作為積分採計? 答:不行。

若五專招生學校在其自訂之積分採計項目訂為「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則必須參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所舉辦之「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且檢定級別、成績符合招生學校所訂之積分採計規定,才可獲得積分,並無法以其他同類型之檢定成績代替。

  Q17.非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在超額比序各項目積分採計方式有何不同? 答:非應屆畢業生除了「適性輔導」項目積分一律可獲得3分外,其餘項目之採計原則、範圍及方式與應屆畢業生並無不同,學生報名時可向原就讀國中學校申請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或以各積分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各積分採計項目之成績依據。

在「國中教育會考」項目方面,非應屆畢業生欲參加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者,可於報名規定期間先上網填寫個別報名表資料,再至各考區試務會辦理個別報名程序。

  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其他提醒事項(請點連結)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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