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學生線上申請、延期或異動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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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 第16條第1項第7款前段規定之學生(簡稱港澳生)。

二、申請項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香港澳門學生線上申請、延期或異動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一、適用對象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7款前段規定之學生(簡稱港澳生)。

二、申請項目(一)港澳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線上申辦服務。

(二)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居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之1個月內,於線上提出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申請。

(三)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證件資料錯誤或異動時,於線上提出港澳生資料異動申請。

香港澳門學生線上申請、延期或異動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線上申辦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一、適用對象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7款前段規定之學生(簡稱港澳生)。

二、申請項目 (一)港澳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線上申辦服務。

(二)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居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之1個月內,於線上提出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申請。

(三)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證件資料錯誤或異動時,於線上提出港澳生資料異動申請。

申辦流程 按(我要申請)進入線上系統畫面依註冊帳號或登錄,檢具應備文件並完整填妥相對應欄位後,即可送出申請案。

申請進度查詢: 1 案件進度查詢: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中「案件進度查詢」功能,輸入查詢條件執行查詢後,系統帶出申請案件資料,提供申請人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2 優先處理事項: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於「優先處理事項」功能頁面上,經由系統所提供之各類申辦項目頁籤內案件列表區塊,即可隨時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3 線上繳費:線上系統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10個工作天內繳納證件費用。

申辦項目及費用如下: (一)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新臺幣2,600元整。

(二)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新臺幣300元整。

(三)資料錯誤或異動更正:無須繳費。

應備物品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作業天數 5日 聯絡窗口 一、外國人在臺生活服務專線國內:0800-024-111國外:886-800-024-111 二、申請疑義及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02)27967162週一至週五,08:30-19:00 三、本署各服務站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中午不休息)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一、適用對象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7款前段規定之學生(簡稱港澳生)。

二、申請項目 (一)港澳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線上申辦服務。

(二)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居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之1個月內,於線上提出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申請。

(三)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證件資料錯誤或異動時,於線上提出港澳生資料異動申請。

申辦流程 按(我要申請)進入線上系統畫面依註冊帳號或登錄,檢具應備文件並完整填妥相對應欄位後,即可送出申請案。

申請進度查詢: 1 案件進度查詢: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中「案件進度查詢」功能,輸入查詢條件執行查詢後,系統帶出申請案件資料,提供申請人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2 優先處理事項: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於「優先處理事項」功能頁面上,經由系統所提供之各類申辦項目頁籤內案件列表區塊,即可隨時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3 線上繳費:線上系統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10個工作天內繳納證件費用。

申辦項目及費用如下: (一)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新臺幣2,600元整。

(二)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新臺幣300元整。

(三)資料錯誤或異動更正:無須繳費。

應備物品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作業天數 5日 聯絡窗口 一、外國人在臺生活服務專線國內:0800-024-111國外:886-800-024-111 二、申請疑義及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02)27967162週一至週五,08:30-19:00 三、本署各服務站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中午不休息)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4-29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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