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學分規定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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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各系通識規定(100學年入學生用)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一)核心通識(16學分),包含四領域: 1.「國際語言」:共4學分。 外文系自訂。 2.「基礎國文」(大一上下學期 ...
- 2各系通識規定(106學年入學生用)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科目名稱由通識教育中心每學期公告之。106學年度起入學大一新生須修習踏溯台南(0學分)。 三、語文課程包含 ...
- 3各系通識規定(104學年入學生用)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二)「外國語言」:須修習英文課程共4學分,修課規定依成鷹計畫辦公室公告為準。 (註:1.學生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以英語為其國家指定使用 ...
- 4各系通識規定(102學年入學生用)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二)「國際語言」:大一、二英文共4學分,總計10小時。 (註:1.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得修習英文以外之其他語言課程。 2.學生仍應依規定通過本 ...
- 5各系通識規定(95學年及以前學生用) - 通識教育中心 - 成功大學
三、歷史系分類通識課程選修:文史哲藝術類不予承認,其他三類每類至少修習一科。 外文系.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學系通識學分規定. 一、外文系學生應在所屬類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