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授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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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一)學位送審: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十六條之一第一 款規定送審講師及助理教授資格者,應繳交下列文件:. 1、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 2、教師資格 ...
- 2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二、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送審者:助理教授證書、相關服務年資與成績證明及專門著作。 第10 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條之一規定申請副教授資格審定者,應 ...
- 3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款規定送審者:學士學位證書、助教證書、相關服務年資與成績證. 明及專門著作。 第八條. 依本條例第十六條之一規定申請助理教授資格審定者,應填具教師資格.
- 4教師證書申請
一、至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二、填妥後請完成列印並於「送審人簽章」處 ... 一)助理教授以下以學位送審者: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 5教師聘任及升等資格審定辦法 - KMU LawDB
二、助理教授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 ... 五、兼任教師資格送審規定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