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工作人員5年劑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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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修正「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輻射防護計畫」,並自即日起生效。
但經評估輻射作業對輻射工作人員一年之曝露不可能超過劑量限度之十分之三;其有效劑量為六毫西弗,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為五十毫西弗,皮膚及四肢之等價劑量為一百五十毫西 ...
- 2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7-全國法規資料庫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
- 3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理論與實務問題探討(三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5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100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50 ...
- 4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和,不包括由背景輻射曝露及醫療曝露所產生之劑量。 第七條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 ...
- 527.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5 年週期之有效 ...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5 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X 毫西弗, 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Y 毫西弗。X、Y 分別為 (A)100、50 (B)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