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孩子家務清單對比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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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立場

來源:東投集團名校研究院期刊《放學之後》

哈佛大學學者曾經做過一項調查研究,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愛幹家務的孩子和不愛幹家務的孩子,成年之後的就業率為15∶1,犯罪率是 1∶10。

愛幹家務的孩子,離婚率低,心理疾病患病率也低。

另有專家指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務勞動與孩子的動作技能、認知能力的發展以及責任感的培 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在美國,孩子不論年齡大小,都是重要的家庭成員,所以告訴孩子他們在家庭中應該負起的責任是很重要的,而承擔家務則是最好的方式。

不同年齡的孩子可以做哪些家務勞動?

這張美國孩子的家務清單或許可以借鑑一下。

9—24個月:可以給孩子一些簡單易行的指示,比如讓寶寶自己把髒的尿布扔到垃圾箱裡。

2—3歲:可以在家長的指示下把垃圾扔進垃圾箱,或當家長請求幫助時幫忙拿取東西;幫媽媽把衣服掛上衣架;使用馬桶;刷牙;澆花(父母給孩子適量的水);晚上睡前整理自己的玩具。

3—4歲:更好地使用馬桶;洗手;更仔細地刷牙;認真地澆花;收拾自己的玩具;餵寵物;到大門口取回地上的報紙;睡前幫媽媽鋪床,如拿枕頭、被子等;飯後自己把盤碗放到廚房水池裡;幫助媽媽把疊好的乾淨衣服放回衣櫃;把自己的髒衣服放到裝髒衣服的籃子裡。

4—5歲: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獨立到信箱裡取回信件;自己鋪床;準備餐桌(從幫家長拿刀叉開始,慢慢讓孩子幫忙擺盤子);飯後把髒的餐具放回廚房;把洗好烘乾的衣服疊好放回衣櫃(教給孩子如何正確疊不同的衣服);自己準備第二天要穿的衣服。

5—6歲: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幫忙擦桌子;鋪床/換床單(從幫媽媽把髒床單拿走,並拿來乾淨的床單開始);自己準備第二天去幼兒園要用的書包和要穿的鞋(以及各種第二天上學用的東西);收拾房間(會把亂放的東西撿起來並放回原處)。

6—7歲: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在父母的幫助下洗碗盤,能獨立打掃自己的房間。

7—12歲: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做簡單的飯;幫忙洗車;吸地擦地;清理洗手間、廁所;掃樹葉,掃雪;會用洗衣機和烘乾機;把垃圾箱搬到門口街上(有垃圾車來收)。

13歲以上: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換燈泡;換吸塵器里的垃圾袋;擦玻璃(里外兩面);清理冰箱;清理爐台和烤箱;做飯;列出要買的東西的清單;洗衣服(全過程,包括洗衣、烘乾衣物、疊衣以及放回衣櫃);修理草坪。

凡是從小就好吃懶做、不愛勞動的人,長大了多不能吃苦,獨立自謀能力差,工作成就平平。

因此,望子成龍的父母從孩提起就應為孩子創造一種環境和條件,對孩子進行早期勞動訓練,讓孩子做力所能及 的事情,讓孩子生成一雙勤勞手,使其終身受益。

孩子在體驗中長大,體驗越多,感受越深。

凡是孩子能做到的事情,家長儘量不要替他去做。

孩子進一步大人退一步,這就叫成長。

在美國,大多數的孩子都有家務活清單,而中國的孩子卻懶於動手。

震撼的中美孩子家務清單,讓中國家庭汗顏,也提出了許多問題,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家長如何適當放手,從小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和動手能力。

在中國,許多家長對孩子的過度保護,導致孩子獨立生活能力及動手能力較差。

在中國人傳統的觀念中,孩子與父母之間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斷乳」,孩子不成家便不能「立」,學生須靠家長持續的經濟投入方能成長和接受教育。

於是,儘管已有足夠的自立能力,許多孩子即便已經步入大學,還是習慣於花父母的錢,也不得不「無奈」接受父母的「陪護」。

每年高校開學季的「護送大軍」,在當下中國蔚為壯觀。

「自古英雄多磨難,從來紈絝少偉男」,沒有任何人是能夠不經歷艱難困苦的磨難就可以成功的。

「愛之,適足以害之。

」古今一理。

在西方,孩子自主選擇是一種必須呵護的權力。

為人父母者當知,有些愛本身即是一種傷害。

父母不要總是以為孩子永遠「長不大」,也應該明白什麼樣的愛才是「真愛」,該放手時就放手。

魯迅早於80多年前就在《我們現在怎樣做家長》一文中,就對家長本位的封建家長制予以了不留情面的理性批判,並主張大人要尊重孩子的天性和獨立人格,強烈反對凡事由家長包攬的育人方法。

如今,孩子淪為大人幸福的工具,必須在家長的慾望中上小學、初中、高中直至大學、研究生……但是,學成之後,卻變成了一個缺少自主能力的人。

這正說明了,深度而沒有原則的愛對個性造就的扭曲是無法估量的,因為很難被溺愛的對象反抗,而這恰恰是中國現代家庭的普遍特點。

中國與美國的孩子有何不同:中國孩子抱大,美國孩子爬大。

筆者想說的是,家長不僅「要愛孩子」,更要「會愛孩子」。

如何培養理想的「人」?還記得1936年愛因斯坦在紐約州立大學舉行的「美國高等教育30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稿,便是以《培養獨立工作和獨立思考的人》為題,闡釋了他所理解的理想的「人」。

它包含著兩個層面的內涵:第一,具備獨立工作與獨立思考的能力;第二,把為社會服務看做人生的最高目標。

愛因斯坦也是以他一生的所思所行來實踐並捍衛這樣的人生信條。

尤為難能可貴的是,在社會全面鼓勵競爭的形勢下,愛因斯坦清醒地提出了學校教育應如何正確引導、培養學生健康的競爭心理的問題,因為這是成長為理想的「人」的根基。

在當今中國這個個性被高度張揚的獨生子女時代,如何培養理想的「人」,愛因斯坦在1936年樹立的目標,在今天看來,依然是任重而道遠。

終有一天,父母會老去,孩子也終有一天會被命運推上自己的路。

換言之,父母不能總是陪伴在孩子身邊,人總是要學著長大的。

更何況,未來的某個時候,孩子將脫離「孩子」的稱謂,最終將面對更多的變化,去獨自面對更加複雜的環境。

就像小鳥遲早要飛離巢穴,孩子們總歸要去自己面對風雨。

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應當放手讓孩子去做,這既是家庭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鍛鍊孩子自理能力的好機會,家長應從長計議,把磨礪的機會還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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