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自由玩耍才是最好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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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存在所謂的壞天氣,只有糟糕的衣服」,荷蘭父母總是這樣說。

他們鎮定自若,無比堅強,為一切天氣都做好了準備。

大人希望孩子們也要如此。

孩子們在家庭中被賦予平等的地位,在小時候就被教導要自立,要負起責任。

讓孩子們在戶外玩耍且不被監督,是父母們教導孩子們走向獨立自主、堅強樂觀的必經之道。

那些最幸福和成功的孩子們,父母會允許他們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玩耍,並且尊重他們的自主性,而當他們有需要時,父母會隨時給予關注和回應。

也許你很熟悉老彼得·布勒哲爾(Pieter Brueghel the Elder)所畫的《孩子們的遊戲》這幅畫。

它描繪了一個街角,整幅畫共有二百餘人,散布著幾十個正在做遊戲的孩子們。

畫中的房子看起來非常堅固,但街道卻是由泥土壓實,並且地面上沒有鵝卵石。

你能看到孩子們的各式玩具:高蹺、玩具木馬、布娃娃、抓子、滾鐵環用的鐵環和鐵條,以及他們所玩的遊戲:跳山羊、摸瞎子、捉迷藏。

有的孩子爬樹,有的做手倒立,有的爬到屋子後面的一堆沙土上。

幾個小女孩快速地轉著圈圈,好讓她們的裙子飛舞起來。

從這幅畫里,已經辨認出八十多種不同的遊戲。

但我在這幅畫里,並沒有看到父母的身影。

難道是在畫面中最顯眼的地方騎著木桶的青年人或成年人嗎?似乎不是。

只有一個女人,往那些擠作一團的孩子們身上扔去一個藍色的斗篷,但看起來她也參與了遊戲。

布勒哲爾發現,遊戲對於孩子們來說,正如工作之於成人,是無比重要且頗具吸引力的。

在十六世紀,關於遊戲重要性的討論持續升溫。

以伊拉斯謨為首的人本主義學者,極力鼓勵孩子們全年都要進行戶外遊戲,在外面玩並且不受成人監督。

對孩子們也會提出一些限制:不得在教堂或墓地玩耍,不得在街上大聲喧譁。

除此之外,在他們的自由時間裡,他們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

那些曾在十七至十八世紀到訪過這個國家的外國人,對於荷蘭父母給予孩子們的關心和重視程度,感到非常驚訝。

瑞士自然主義學者、生理學家艾伯特·哈勒(Albert Haller)在 1723 年曾造訪了位於荷蘭西部的萊頓市,寫道:「這裡的青少年都被寵壞了。

」他認為這裡的孩子們粗魯無禮;他們被給予太多的自由,對長輩們總是嬉皮笑臉。

如今來到荷蘭的遊客很可能會說出相似的話。

在一個公園或遊樂場所見到的典型場景,仍然會讓人不禁聯想到布勒哲爾在那幅畫里所描繪的混亂圖景。

在我所居住的那排半獨立式排屋前,有著一條寬敞的人行道,道路上擺放著各種款式的庭院家具、沙坑、兒童戲水池,以及停放在此的自行車。

這實在是一條障礙路線。

在此居住的大部分是年輕家庭。

想要在這條路上散散步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夏天,我的鄰居們很可能將整個客廳都搬到街上。

他們不假思索地把家裡的沙發、餐桌和扶手椅都搬出來,以便能充分享用這稀少且珍貴的陽光。

我甚至看到過帶著有線電視線的茶几,電視線是從窗戶里扯出來的。

幾個小孩子玩一大堆玩具:粉筆、水上玩具、三輪車、娃娃和小汽車。

他們的媽媽可能坐在外面聊天、喝咖啡,或者餵寶寶吃奶。

或許你根本看不到她們,她們會在屋裡忙著她們手頭的事情。

我們屋前的這條路順著一個大型景觀公園延伸著。

諾德公園形成了一條貫穿整個居民區的垂直帶,並將運河的西岸和東岸聯結起來。

我們這排房屋就建在運河邊的堤岸上。

當你從街

上看,你會覺得這些房子似乎有兩層,但是一旦你走進來,你就會發現樓梯是通向地下室的,在那裡你會看到屋子的後花園。

這就是典型的荷蘭房屋——從外面看上去並不起眼,但當你走進來後,你會發現屋子突然間開闊了,就如同《神秘博士》的藍色崗亭A一般。

由於土地稀缺,屋舍的後花園通常很小。

一些家庭會將後花園作為儲存空間,其餘家庭則會把這裡當作讓父母們尋得平和安靜的去處。

我不禁想到,或許因為後花園的面積不大,才會讓人們在房屋前創設公共娛樂區,並在城市裡建造遊樂場。

在阿姆斯特丹,幾乎每個街角設有小型遊樂場。

這個城市總共建有 1300 多個遊樂場。

第一個建於 1880 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的更多城市開始增設遊樂場。

隨後,隨著道路上汽車數量的增加,致使兒童無法安全地在戶外玩耍。

受到城市現代主義的啟發,建築師奧爾多·梵·艾克(Aldo van Eyck)共設計了860個兒童遊樂場。

一個金屬圓頂的攀岩架以及雙槓、滑梯、跳跳馬,是一個遊樂場的標準配套。

我們家旁邊的街角處便設有一個兒童遊樂場。

如今的趨勢是建立更多的自然探險式遊樂場。

那裡會有數個樹樁、木製攀岩區和沙水區等。

這背後的理念是,孩子們應當被允許把自己搞得髒兮兮的。

我們家旁邊的公園就是一個完美的例證。

那裡到處是泥巴。

由於經常發大水,所有遊樂設施都淹沒在齊膝深的水中,那裡常常變成一個水上樂園。

回到我所住的街區,情況同樣如此。

小寶寶們在人行道上爬來爬去。

學步兒在屋子前的空地上鬧騰。

四五歲的孩子們穿過馬路,去對面的公園裡玩耍。

在那裡,他們爬上一棵歪歪扭扭的樹。

我的兒子有幾次還從上面掉了下來。

他可不是唯一一個從那棵樹上摔下來的孩子。

這麼多年來,那棵樹一直都是全街區小朋友們心目中的最愛。

沒有人會想到要用柵欄把它圍起來,或是在樹下鋪上一層防護性的橡膠墊。

那裡還有一個兒童戲水池(配有一位監管員)、一片大草地和一個沙坑。

這是一個很少見到父母身影的公園。

但通常這裡會有許多孩子。

這個公園如何做到的呢?

戶外遊戲仍是荷蘭人童年生活里極為平常的部分,就像布勒哲爾那幅畫一樣。

在任何天氣情況下都要外出,是荷蘭人性格中的一部分。

孩子們會在下雨天愉快地在外面玩耍。

體育活動極少會因為天氣不好而被取消。

艾娜每周兩次的足球訓練僅有一次沒有如期進行,那是因為球場有被雷電擊中的危險。

遇到潮濕的天氣,荷蘭人會穿上防寒上衣。

如果穿著漂亮的衣服出門,他們會用一隻手騎車,另一隻手撐傘。

「並不存在所謂的壞天氣,只有糟糕的衣服」,荷蘭父母總是這樣說。

他們鎮定自若,無比堅強,為一切天氣都做好了準備。

大人希望孩子們也要如此。

孩子們在家庭中被賦予平等的地位,在小時候就被教導要自立,要負起責任。

讓孩子們在戶外玩耍且不被監督,是父母們教導孩子們走向獨立自主、堅強樂觀的必經之道。

荷蘭的文化里有一個理想中的孩子形象。

這個孩子在戶外快樂地玩耍著,臉蛋紅撲撲的,金色的頭髮有些凌亂。

那些喜歡宅在家裡,對媒體節目極為上癮的孩子們,自由自在的戶外活動被視為最好的解藥。

荷蘭人相信,孩子們每天都需要出去跑跑,就像小狗一樣。

我的兩個孩子從六歲就開始獨自在公園裡玩耍,但是我們鄰居的孩子在更小的時候就開始了。

當我開始查找荷蘭父母在書中給出的相關建議時,《如果我們重新開始養孩子》這本書多次出現在我的視野中。

它大致講述了一種穩健的育兒方式,具有一定的規則和紀律,但也有不被監督的玩耍空間。

當一個孩子快要四歲了,他就到了能夠「在外面」玩耍的年紀,而「在外面」不只是意味著待在花園裡,而是要在廣場上,在街道上,在攀爬架旁的沙坑裡,在房前屋後的巷子裡……完全隻身一人,脫離媽媽的視線。

在沒有父母監督的情況下,讓孩子與其他小朋友在一起嬉戲打鬧,有助於孩子的社會性發展。

他們將學會與人爭辯和靠自己解決問題。

父母產生焦慮,或在孩子周圍左右徘徊,或不斷確認孩子的情況,這些行為都可能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使他們變得緊張和謹小慎微。

家長最好在孩子出門前要求他們堅持嚴格計時。

不知不覺中,我便是這樣做的。

當孩子們單獨去公園探險時,我會把廚房計時器設置為 45 分鐘,因為我覺得指望他們留意時間實在靠不住。

標準的建議是,家長起初要對孩子們保持謹慎,但不要去干涉他們。

我會透過我們家的飄窗來觀察孩子們。

研究表明,讓孩子們在外面一起玩耍是具有社會效益的。

阿姆斯特丹大學的城市地理學家莉婭·卡斯滕(Lia Karsten)發現,在城市,「如果孩子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都是由父母開車或騎車密切陪伴著,這會導致『社交貧乏』。

這就意味著,這些孩子將沒有機會在街上與來自其他社會階層的孩子們交往。

在農村裡,社交仍有可能。

農民的孩子會和醫生的孩子在村子裡的廣場上一起玩」。

我所認識的大部分思想解放的荷蘭父母,贊成讓自己的孩子與來自不同社會和種族背景的孩子交往。

荷蘭父母認為,家長應當給孩子四處遊蕩的自由,即使這意味著孩子們可能會摔跤,甚至讓自己受傷。

這就是魯特·維恩霍文教授所說的「獨立訓練」。

他向我和瑞娜解釋哪些事情讓荷蘭孩子很快樂。

他告訴我們,試圖剝奪孩子們的權利或給予孩子過多保護,是錯誤的。

他們必須學會跌倒後,再重新爬起來。

「如果他們永遠不曾跌倒,他們就永遠無法學會躲閃」,他補充道。

讓他們感到無聊也很重要,不然怎麼讓孩子學會自我發揮呢?父母的一項工作就是不要不斷地取悅孩子。

孩子需要找到讓自己忙起來的方式,發現娛樂活動。

這將會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

如果不曾這樣學習過,他們就會像我的倫敦朋友塞爾瑪的兒子那樣:待在一個充滿玩具和小朋友的房子裡,但半個小時後就感到無聊了。

《荷蘭育兒法:養育全世界最快樂小孩的秘密》

(美國)瑞娜·梅·阿科斯塔(Rina Mae Acosta)、

(英國)米歇爾·哈奇森(Michele Hutchison)著,

郭子辰 譯,東方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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