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買玩具就一哭二鬧三打滾?3招就讓熊孩子乖乖聽你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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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曾經在商場的遊戲區看到這樣一幕:一個小男孩因為媽媽不給買自己喜歡的玩具,就在商城裡撒潑打滾,嘴裡還說著「你這個壞媽媽,以後不跟你玩了!」,媽媽站在一旁,滿臉的不知所措和無可奈何,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哄孩子。

後來,孩子被他爸爸兇狠狠地教訓了一頓,並拖走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媽媽面對此情此景都深感無奈。

隨著孩子長大,他們需求越來越強烈:「媽媽,我想要這個變形金剛!」、「我要那個佩奇城堡」、「媽媽,幼兒園的田田有個電話手錶,我也想要一個……」不滿足怕孩子傷心,可滿足了又覺得沒必要。

問題來了:

孩子老愛提需求,是該儘量滿足還是堅決制止?

買玩具是孩子的「探索」之一

面對孩子買買買,很大一部分家長會在拒絕時說:「買什麼啊,家裡一大堆,浪費錢!」道理說的通,可是孩子因為暫時沒有金錢的概念,所以他的字典里並沒有浪費這詞,對於買玩具能讓他們開心這事,他們並不認為有什麼不妥。

愛玩愛探索是孩子的天性,而通過買玩具就能滿足孩子的這一需求。

沒有玩過的東西在孩子眼裡都是新奇的,就像媽媽喜歡名牌包,爸爸追逐豪車道理一樣,孩子在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會有「哇,這個好棒,真想得到它」的想法,所以當他們得到後,即使只有三分鐘熱度,甚至還沒到家就不玩了,只能說明他們的探索慾望被滿足了,好奇心也就消失了。

當父母能讀懂孩子的這種心理後,解決問題的角度也會不一樣。

幫助孩子分辨「想要」和「需要」

既然認同買玩具是孩子的「探索」之一,是不是家長就要無條件的支持呢?no!認同想法和允許行動是兩碼事。

接下去家長要做的就是判斷這東西該不該買。

其實,「想要」和「需要」沒有絕對的標準,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

但是一般而言,我們給孩子買一個玩具如果是幼兒園指定分享的玩具類型那就列入「需要」,而只是孩子突然見到覺得喜歡的,希望得到的列入「想要」。

別看這一簡單的分析,其實可以訓練孩子的思維方式,幫助他們分辨自己的慾望,從而理性判斷購買決策。

除了說「不能買」,還要有效拒絕孩子

如果你覺得這個玩具可以買,那就大方的買給孩子,千萬別在一頓數落批評之後再滿足孩子,這樣只會讓孩子覺得家長的行為很莫名其妙。

如果覺得不好,就要堅定而溫柔地告訴孩子不行。

堅定的是立場,溫柔的是態度。

不能在堅定的拒絕孩子時,採取謾罵和武力,這對解決問題然並卵。

0~2歲:轉移注意力

對於2歲以內的孩子,轉移注意力是最好的方法。

我的家有二寶的同事就經常這麼做:如果沒有預計買玩具,又知道他們的興趣點,她會遠離貨架附近閒逛。

有時候孩子們不輕易看到了也會嘟嚷著要,用其它事分散注意力:「寶寶,那邊有好玩的,媽媽帶你去看看」、「寶寶,看看媽媽背包里,有你愛吃的哦」年紀較小的孩子興趣廣泛而且注意力短暫,引導孩子離開現場比說大道理會來的更有效。

2歲+:冷處理+講道理

約在兩歲左右,孩子開始會在商店裡哭鬧撒潑,堅持的程度又隨個性而有所不同。

發生這樣的情況,爸媽首先要冷靜,然後帶孩子到安靜的角落或帶離商店。

一些教育機構建議2歲以上的孩子須平靜3分鐘左右。

等寶寶差不多冷靜下來了,再同他講道理。

不要再舊事重提孩子剛才哭鬧的行為,他好不容易平靜下來,而是溫和堅定地告訴他東西不該買的理由:「玩具車家裡已經有好幾個了」、「你上周剛買了一個玩具」、「等下個月六一節你才可以來挑選」。

讓孩子清楚的感覺到購物不是隨心所欲,同時培養他們延遲滿足的能力。

當孩子最後認同了,別忘了給他一個愛的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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