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朋友圈,你是支持死刑,還是反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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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開篇

孩子在眼前消失幾秒,就夠讓人腎上腺素飆高了,更何況是走失、受到傷害?

所以昨天,大家打開自己的朋友圈,應該多多少少都會發現『不求點讚,只求擴散』的打擊人販子宣言,就和接力賽一樣,席捲了整個朋友圈。

大體上所有的論戰都是這樣子拉開帷幕,有法學角度,有社會學角度,有理智派,有感性派⋯⋯熱衷曬娃賣商品的朋友圈,這會兒已經呈現一副"可以友盡""大戰一場"的架勢,也是千年難得一遇。

各派的理由可以有很多,但無論是支持派,還是反對派,可以明確感知的是,對於人販子,大家都很憤怒。

生命中太多的悲傷無法承受,丟失孩子就是其中一個難以想像的『心靈創傷』。

拐賣兒童是中國社會問題繞不開的傷口,而這種傷害是以整個家庭的破滅作為代價。

我想沒有哪個家庭對人販子不深痛惡絕。

但萌芽向來對咆哮體無感,也不擅長豪言壯語,更不懂煽情雞湯。

有粉絲媽媽說,關注我的都是希望能夠科學育兒的人,所以在這樣的話題氛圍下,不談政治,不談量刑,不談哲學,從"育兒"角度,我們來討論一下。

也許作為普通家庭的父母,我們沒有能力去改變整個國家的法律建設和監管體制,無論是朋友圈弱小的發聲,還是理性的克制都是一種訴求的體現。

在表達完情感的宣洩、觀點的陳列,感情的流露後,下一步呢?

在我看來,作為父母,我們可以做的,並且應該要做的,就是防範於未然,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啟動安全教育,片刻都不遲。

我們不需要友盡,我們不需要大戰一場,我們需要的是聯合起來,齊心協力,保護我們的孩子,和保護我們身邊的孩子。

這麼一件事情,我們至少需要花上12年。

一、一歲後啟動防走失教育

要知道,2歲以上至未滿4歲是孩子是最容易走失的年齡。

要知道,人多的地方,比如大賣場或商場、百貨公司是最容易走失的地方。

要知道,"與家人走散"、"被外物吸引"是孩子最容易走失的原因。

防走失教育不需要等到孩子長大成人,從一歲開始,我們父母就可以啟動:

1)教孩子記住自己的全名和家裡的住址及電話號碼。

當他走失或有困難時可以幫助救援人員協助他。

所以只要孩子一開始學,就陪他反覆練習到熟練為止。

2)讓孩子穿些明亮顏色的衣服,並且在孩子身上放著一張小卡,上面記錄著家人的聯絡資訊。

3)要求遵守規定。

若能以簡單明確又務實的詞彙訂定安全規則,孩子一定能遵守。

外出時,父母必須教導孩子明確的訊息,例如"這是安全,那是不安全"、"必須先得到爸媽的許可,才可以接受別人的糖果或禮物",並且限制孩子的行為。

4)少帶孩子到沒有安全措施的公共場合去,實在要帶出去,應由有社會經驗的成人帶著,且最好是強壯的舅舅或爸爸專職負責帶孩子。

5)平時帶孩子外出時,應隨機教學,告訴孩子各行業的工作性質及可以提供的服務及幫助。

例如專櫃的小姐、超商的店員、警察、郵差,可以讓孩子知道當有需求時可請求其協助。

誠然,現在也有人販子偽裝成以上的人員來行騙,但了解這些也能在另一方面提高孩子被解救的可能性。

6)出門在外,一定要24小時盯著、盯著、盯著自己的孩子。

不要寄希望於任何防走失包,也不要覺得專注玩手機一會兒沒什麼大不了,更不要輕易把孩子交給看起來面善的人稍微『照顧』幾分鐘。

要是遇到一大家子出遊,一定要規定好,並且確保好誰在看護孩子,不要顧著聊天,結果孩子跑走了還懵然不知。

二、教孩子警惕『陌生人』

『陌生人』一詞對孩子而言,現階段大家的認知只是停留在"沒有見過面的人及不曾談過話的人"。

對於孩子來說既不全面,孩子也不了解是否一定會對產生不利影響。

孩子往往不知道父母說的『陌生人很危險』為何解。

父母應讓孩子對陌生人的定義有所了解:

1)陌生人不代表從沒見過的人,例如送報員,見過幾次臉熟的"朋友"或"路人"。

2)陌生人有可能知道孩子的名字,因為孩子穿著繡上姓名的個人衣物。

3)陌生人可能是權威人士,比如歹徒假扮警察、老師。

此外,最難的地方在於,當我們教養孩子多幫助他人時,又害怕陌生人利用孩子善良的心,使其陷入危險,這真的是難以斟酌的部分

但以下有幾點是可以和孩子入手的:

1)應讓孩子了解大人很少需要小孩幫忙,所以對於提出請求協助的陌生人應提高警覺,保持一定的身體距離,並拒絕其請求,請他尋求其他成人的幫忙。

2)讓陌生人靠太近、上陌生人的車或為他帶路,皆有可能受到傷害。

3)避免給孩子兩極端的想法,讓他完全不相信不認識的人,但完全相信認識的人。

80%的綁架、拐騙及性侵害皆來自熟人。

4)對於不認識的大人卻知道自己的姓名,應提高警覺。

5)任何提供饋贈或要求玩一個特別遊戲的人都應拒絕。

6)如有人停車與孩子講話,應距離車門三到六公尺。

年幼的孩子聽不懂道理?其實不是的,完全可以像談論不要玩火或不要跑到大街上一樣,通過繪本、故事或規則的滲透,告訴孩子安全處理陌生人問題。

讓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能懂得,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東西對他們是有害的,當他們知道父母可以教給他們安全地處理問題的方法時,他們會感覺更自信,更安全。

三、教會孩子應對『走失』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父母仍然要給孩子應對策略,以利孩子走失後,第一時間能被找到。

針對不同年齡的孩子,走失時,也有不同處理方式:

3歲以下:在孩子身上放好聯絡資訊和教會孩子基本信息和地址,此時的孩子只能『被動』地等待救援。

3-4歲:經常跟孩子說,看不到爸媽時要待在原地,但可以大聲喊爸爸、媽媽和家人的名字。

5-6歲:以上步驟完成一段時間後,如果仍然沒有看到家人時,孩子可以試著找帶著孩子的媽媽或是穿著制服的人員求救。

雖然現在也聽聞詐騙集團利用帶著孩子的大人來騙走孩子,但那是少數案例,孩子經過一段時間沒等到家人時,應該試圖求救,去相信多數人是願意幫忙的好人。

7歲以上:已經可以教孩子使用手機或對講機。

同時也應該熟記家人的電話號碼。

此外,孩子的求救技能也需要父母去引導孩子學習:

1)學習"叫、跑、說"的安全技能。

高聲叫"失火了"或對著壞人的後方喊"爸爸你來了",再轉身逃向人多的地方或愛心店家,告訴大人發生了什麼事。

2)帶領孩子認識社區中的巷弄及求助地點,當孩子有困難時可求助,避免落入無人的絕境。

而對於家長來說,應該明白,找到孩子的黃金時間在24小時內。

不管是孩子走失還是失蹤,請立刻報警,讓警方介入。

此外,利用一切可能的技術手段,包括廣播等,擴大孩子的搜索範圍。

最後就是聯合儘可能多的人,里三層、外三層,分好策略,沿街找尋。

萌芽語

孩子的走失是一個社會議題。

誰不希望執法部門能提高找回走失孩子的幾率?投入更多的偵查和預防手段,聯合社會的力量讓孩子能夠回家本身就是全社會的心愿。

誰不希望善惡到頭終有報?犯罪團體能夠得到制裁,社會的安定得以保障。

誰不希望我國的領養制度能作出人性化的改革?不可否認的是,領養太難,所以很多人才不得已走上買孩子的道路。

……

還有很多希望,可以說的話還有太多。

而我此文的希望,是出於『防範於未然』:在力所能及的範圍,照顧和保護好我們自己的孩子,也應該是沒有任何爭議的共識。

如果能做到此文所述,我想基本上孩子走失的幾率是可以大大降低。

實踐此文所述,我們至少需要12年的滲透教育。

讓孩子能夠社會化及學習獨立,是父母在孩子十二歲前需要執行的親職工作。

讓我們跟著孩子的年齡階段,提供不同的防護措施,在孩子還年幼的時候,做到綿密的保護,教導孩子與人應對及求助方式,加上一次次的模擬練習,必然可讓孩子愈來愈能主宰環境,身為父母才能放手又放心。

讓我們不要等到孩子不見了,才來後悔沒保護好孩子。

希望,天下無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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