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玩槍射穿手掌 骨頭肌腱全外露鮮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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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童在家床底找到一把手槍,玩弄時槍枝不慎走火射穿手掌。

事發後,男童父親吳某已向警方投案自首。

深圳警方通報稱,涉事槍枝為一把疑似仿真槍,系吳某兩年前在原關外某垃圾場拾回。

目前,吳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家玩彈珠 發現一把槍

受傷男童名叫小龍(化名),目前在幼兒園上大班。

據小龍母親楊女士回憶,小龍出事那天是上月24日下午兩點多。

由於當天是星期六,小龍並未去學校上課,便在家玩彈珠。

突然彈珠滾到了床底下,小龍便在裡面找,最後發現床底藏匿的一把槍。

「事後他跟我說以為是玩具槍,就拿到外面玩。

」楊女士稱,小龍拿到槍後到家旁邊的鵬麗大廈附近玩,在一個架空層里槍枝突然走火,將小龍的手掌擊穿。

「有警員分析說,小龍可能玩槍上膛的時候扳不動,然後將槍立在地上,用手去摁,不小心碰到了扳機,導致的走火。

事發後,小龍馬上被送到了醫院救治。

楊女士稱,事發時她還在江蘇,收到消息後當天便趕回深圳。

手術時,醫生拍下的幾張小龍右手的照片顯示,小龍的整個右手掌被擊穿,骨頭肌腱都完全外露,鮮血直流,非常嚴重。

在進行手術後,小龍目前病情較為穩定,還需後續治療。

昨日中午,南都記者來到市二醫院看到,小龍正躺在病床上用左手玩手機。

其受傷的右手纏上了繃帶,上面仍可看到滲出的血跡將白色的繃帶染成點點紅色。

病床旁,小龍的母親楊女士抱著小龍,不停地對小龍說話,但小龍始終沒有張口。

據楊女士介紹,此事給小龍帶來了巨大的心理陰影,此前很頑皮開朗,但如今卻不肯對人說一句話;晚上睡覺經常驚醒。

「做完手術那晚,他的手非常疼,就問我『我的手是不是沒有了,是不是要死了』。

「依照法律規定對兒童的人身安全、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這是百度百科對兒童監護做出的解釋。

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自保護其權益,幼兒更是連獨立生活能力都沒有,所以需要成年人來監護。

按照慣例,其當然法定監護人是父母,如無父母,則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親屬中選任監護人。

我國兒童之所以缺乏監護悲劇不斷,主要是他們的法定第一順序監護人——父母缺乏應有的監護意識。

據統計,中國每年至少有約1000萬兒童受到各種形式的意外傷害,約占中國兒童總數的10%。

兒童的意外傷害高發年齡集中在4歲以前。

來自全國死亡監測網的報告顯示,無論城市或農村,意外死亡均為1~4歲兒童的第一位死因,死亡率高達685~941/10萬,邊遠地區5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率甚至達到1056/10萬。

意外死亡與損傷的比例為1:6~11,顯示出我國兒童意外傷害來勢兇猛。

安全事故是兒童致死的頭號原因,而且幾乎所有意外傷害都是因父母及監護人的疏忽造成的。

2012年11月16日,五名十歲左右的男孩被發現死於貴州省畢節市的街頭垃圾箱內,調查死因是生火取暖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

5名男孩最大的13歲,最小的只有9歲,本應在家長的關懷下成長,卻死在垃圾桶。

死者陶沖和陶波的父親陶元伍介紹,5個孩子中有4個處於輟學狀態,儘管老師屢次上門或打電話動員,但他們都以「成績不好,不想讀書」為由拒絕上學。

5名男孩時常相約出去玩耍,有時幾天不回家。

死者陶中林的父親陶進友也表示,陶中林2010年3月讀小學三年級時就輟學回家,老師到家裡多次做工作叫孩子回去讀書,他都不願意。

家裡強行把他送到學校,讀幾天又跑回家來。

其中一個孩子的叔叔曾經打電話通知孩子的母親,反映了孩子的情況,希望她能回來管教孩子,但孩子的媽媽說:「管不了就別管了,是死是活隨他去。

五名兒童正在上學的年紀,卻輟學、三番五次離家出走,而其父母卻沒能及時教育、阻止,才造成這場悲劇的發生。

父母作為保護孩子的最首要的屏障,孩子經常離家出走不好好看管,輟學也沒有約束,雖然他們是最大受害者,但也是主要責任人。

如果父母好好教育孩子,他們沒有走出家門,就不會有這次意外的發生。

2013年2月18日傍晚,貴州省麻江縣碧波鄉朝陽村5名男孩被發現死於一廢棄的烘烤烤菸棚中,經調查,5名兒童是在廢棄的烤菸棚中引燃堆放的濕潤稻草導致窒息死亡。

5名男孩中最大的6歲,最小的4歲。

據悉,他們家長當天下午因在該村某戶村民嫁女婚宴上幫忙,而未能及時管護到孩子。

令人震驚的小悅悅事件,事發時,小悅悅父親忙著店鋪生意,母親上樓晾衣服,監控視頻顯示,小女孩已離家百米外,事發路段車水馬龍,從第一次遭碾壓到被拾荒阿婆救起,已6分鐘,半分鐘後,母親才出現。

事後,輔天蓋地的報導都是指責路人的冷漠,卻沒有任何報導哪怕是稍帶地問一聲:當時,小悅悅的父母你們在幹什麼?你們是怎麼監護小悅悅的?在小悅悅事件上,雖然路人的冷漠讓人不齒,但導致這起悲劇發生的原因,其實是小悅悅的父母沒有盡好監護職責。

在中國,監護責任一直是被人們淡忘甚至漠視的。

2012年3月4日福建省古田發生一起16歲單親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摔死10歲留守兒童案件,犯罪嫌疑人蘇某某因向黃某某討還之前分給他的香菸未果,將黃某某拖至窗台處並將其推出窗戶,致使黃某某當場被摔死。

經查,造成這起悲劇的主要原因在於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家庭監護的缺失。

犯罪嫌疑人蘇某某現年16周歲,小學五年級文化程度,其母親已過世。

由於父親疏於管教,2011年後蘇某某以撿破爛為生,平時有小偷小摸、賭博的習慣。

久而久之,蘇某某逐漸形成了孤獨、自卑、仇恨等心理性格特點,其父親對他小偷小摸、強拿硬要、恃強凌弱等行為不及時制止和矯正,助推了蘇某某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受害人黃某某年齡10周歲,是羅華小學三年級學生,在校學習成績優秀,父親已出國七八年了,母親也沒空照顧他。

從幼兒園開始,他就一直住在姑姑家裡,學校開家長會等活動他的父母從來都不來,其上下學也都沒有家屬接送。

還是在2013年3月4日,吉林省長春市又發生了「小皓博」事件。

兩會期間,委員們談論起小皓博的不幸遭遇,心痛並惋惜的言辭直指一個問題:在我國,家長監護意識緣何如此薄弱?

「如果把這兩件並不偶然的事情聯繫起來看,」全國政協委員張恩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雖然小悅悅之死,主要責任在於撞人且棄之逃離的無良司機,但是小悅悅是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被車撞傷的。

同樣,小皓博之死,固然是犯罪嫌疑人周喜軍的喪心病狂所致,但客觀地來說,小皓博的監護人——他的父母仍然負有監護不周(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時的疏忽大意)的責任。

一般來說,在孩子1歲半以前,絕大部分父母都能做到監護到位,因為那時孩子行動還不方便,尤其是1歲之前的孩子,很多還抱在手中。

但當孩子會走了,活動範圍大了,危險係數相對高了的時候,家長反而放鬆了警惕。

養育一個健康聰明的孩子是廣大父母的心愿,然而很多父母在重視孩子的健康聰明時,卻忽視了最關鍵的一個環節——安全。

母嬰寶三維六商素質教育專家指出人生有三個維度,即健康安全維、聰明智慧維和精神意志維。

健康安全維是指生存維,生存是一切的基礎,而安全是健康的基礎,如果一個人連起碼的安全都保證不了,就無法生存,生命都不存在,再說健康就是空談。

兒童尤其是小兒往往缺乏安全意識,因為安全意識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家長培養,引導他們去體驗,從而建立起安全意識。

這種安全意識需要根據兒童的生長發育規律來培養,幾歲的孩子無法像成人一樣去預測周圍的危險因素,所以,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才需要成年人的監護。

監護孩子是父母的義務更是父母的責任,對孩子的安全監護不能心存假如、如果的僥倖,而要抱定不必一萬就怕萬一的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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