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該不該給孩子立規矩 學齡前兒童必須要遵守的11條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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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孩子當街毆打媽媽要求買玩具,到男孩兒當街管媽媽要錢才穿衣服,種種事件說明現在父母過於溺愛孩子,缺少規矩的約束。

如何給兒童立規矩呢?學齡前兒童就必須要立規矩了,這是早教的一部分。

今天,小編要提醒家長,以下這些規矩學齡前兒童必須要遵守。

規矩一: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孩子有怎樣的行為才算粗野、粗俗呢?比如在幼兒園裡跟小朋友搶東西,小朋友不給,他就開始打小朋友。

這一類的孩子喜歡採用暴力的手段,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用語言對他人進行攻擊、脅迫,來實現自己的願望。

但是,這樣的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

規矩二:舉止文明

文明的舉止是對每個人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不隨地吐痰和便溺,公共場所不大聲喧譁、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排隊、不為個人方便妨礙公共利益等。

為孩子設立這一系列的規則,父母首先要時時檢視自己的行為。

規矩三:別人的東西不能拿

學齡前孩子的自我意識才剛剛萌芽,往往很難分清自己和他人,更不懂得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

所以只要是孩子喜歡的東西,他就會毫不猶豫地伸手去拿,覺得「拿到我手上就是我的了!這個時候,家長們應該有意識地幫助孩子建立自我意識,可以拿著大人的衣服和孩子的衣服告訴他:「這一件是你的,這一件是爸爸的,這個是媽媽的。

」幫助他建立自己與他人的界限。

這樣的規矩,可以幫助孩子更好的區分「你的」、「我的」,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就是別人的,別人的東西不能拿,而「我的」東西一定歸我支配。

這種物權概念的區分,是最基本的道德和心態的基礎,他長大後才更懂得尊重他人。

規矩四:分內的事必須做

大人要工作,小孩要上學,這既是大家的義務,也是分內之事。

所以,不能不想上學就不去,不高興就不參加集體活動,報了自己喜歡的興趣班也不可以隨意打退堂鼓。

當孩子出現情緒波動和退卻心理,父母應耐心找出原因,幫他們克服。

規矩五: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還不好,自己玩耍的時候總喜歡亂扔玩具,玩厭了就屁顛屁顛地拋開,等著媽媽幫他收拾殘局。

很多媽媽們都不會說什麼,覺得「孩子還小,也不懂收拾,幫他收反而更省事」。

其實學齡前的孩子,完全有能力自己收拾東西,只是爸爸媽媽的寵愛和遷就,讓他失去了鍛鍊自己的機會。

不妨就給他立下規矩,每次玩完之後都要自己收拾玩具,寫完作業要收拾書桌等等,讓他學會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這樣的規則能讓孩子學會照顧環境,最終形成的是對環境的尊重和自身的教養。

而且孩子在對東西進行歸位的同時,也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

長大後,無論孩子到了什麼環境,他都能養成「歸位」的好習慣,生活也會更加整潔。

規矩六:遵守時間

合理的生活安排、規律的作息可以增強孩子的秩序感,樹立時間觀念,提高做事效率。

但讓孩子學會守時,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父母以身作則的同時,可以嘗試把主動權交到孩子手裡:「請你10分鐘後關掉電視」、「再睡20分鐘就得起床了」。

規矩七:誰先拿到誰先用,後來者必須等

在家裡,爸爸媽媽總是「孩子第一」,什麼事情都讓著孩子,飯先給孩子吃,水果先讓孩子挑等等,但是,家長這樣的一味謙讓,只會讓孩子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覺得「爸爸媽媽都要讓著我,我是最大的!」,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容易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長大後可是不容易交到朋友的喲!

要克服「小皇帝」「小公主」的壞習慣,要從家長們做起。

爸爸媽媽可以給孩子立下規矩,並且時時遵守「先來後到」的規則,比如吃飯的時候,媽媽先到飯桌前就先吃,如果孩子總是不來,那就讓他嘗到沒有菜吃的後果;刷牙的時候誰先到洗手間就先刷牙……這樣慢慢地,幫助孩子形成「先來後到」的習慣。

這樣的規則可以避免他養成自私的毛病,讓他懂得當別人先拿到東西的時候,必須學會等待,並形成一個平等的交往模式。

規矩八:自己的事自己做

如果從小讓孩子學著做事,孩子的自理能力已經不錯了,比如自己穿衣洗漱、鋪床疊被、收拾物品、制定簡單的行動計劃並執行。

在孩子學會自理之前,父母要做的是放手,付出更多的時間指導並處理孩子暫時做不好造成的麻煩。

規矩九:不可以打斷別人說話

當孩子遇到好的事情,比如受到老師表揚了、交到一位新朋友等等,總會很興奮地想要把它告訴爸爸媽媽,無論爸爸媽媽在做什麼事情他們總會毫不猶豫地打斷。

而且現在許多父母都是「孩子第一」,所以常常允許孩子在任何時候打斷自己講話,而且還會高興地回應孩子,這樣的態度容易讓孩子養成不顧一切打擾別人的習慣,長大以後可能會以自我為中心,很難在集體中生活。

如果發現孩子有這樣的壞習慣,爸爸媽媽要在平時生活中有意識地幫他改正,告訴他:「隨便打擾別人是很不禮貌的,你想想,如果寶寶在睡覺,小朋友老是過來跟你說話,寶寶會高興嗎?」用心平氣和的引導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讓他知道被別人打擾是很不開心的事情,然後再給他立下規矩。

這樣的規矩能讓孩子學會尊重他人,讓他懂得當別人在忙的時候不應該去打擾他,而且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學會了換位思考,也會變得更加善解人意,這樣更容易交到好多好朋友呢!

規矩十:尊重別人,不能任性

祖父母、父母、老師、同學,都是和孩子同樣重要的個體,應該教育孩子在家尊敬長輩,不因長輩不滿足自己的要求發火;在學校尊重老師、小朋友,不因利益衝突罵人、打人,做錯事要向他人道歉。

規矩十一:做錯事要道歉

家長們疼愛孩子,總覺得「孩子還小」處處讓著他,就算孩子犯錯不道歉爸爸媽媽也會一心軟就原諒他了。

這樣的處理方法,會讓孩子覺得「做錯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爸爸媽媽都會原諒我」,孩子沒有了約束,難免會為所欲為,犯更多更嚴重的錯誤。

其實,學齡前的孩子雖然年紀小,但也已經開始懂事理了,這時候爸爸媽媽要抓住機會,從小就教育他「做了錯事要道歉,這樣才是懂禮貌的好孩子!」在孩子犯錯的時候,除了教育他之外,可以命令孩子對自己說一聲對不起,如果是爸爸媽媽錯怪孩子了,也要向他道歉,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跟孩子一起遵守規矩。

這樣的規矩能讓孩子學會禮貌待人,誠實地面對,並且有勇氣主動承認錯誤。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也學會了反省自己,也開始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了。

接下來,小編還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家長在給孩子立規矩時經常出現的誤區,一起來看看吧。

家長給兒童立規矩的誤區

一招出,天下太平

可能在快要吃晚飯之前,孩子偏偏要吃餅乾,想著孩子一會因為吃了零食而不吃飯的情景,媽媽拒絕了孩子的請求。

接下來就是哭鬧、糾纏不休,媽媽沒了耐心,一氣之下,以暴力結束了這場鬧劇。

孩子哭哭泣泣地去飯桌那吃飯了,看似被立了規矩。

但其實呢?

許多爸爸媽媽常常認為「給孩子立規矩,他又不聽,有什麼用,只有一招最靈驗,那就是打!」打孩子是萬萬要不得的,暴力會摧毀孩子的自尊,在孩子的心裡埋下恐懼、憤怒和仇恨的種子,也在暗示孩子一切問題都可以運用暴力來解決。

還有一些其他的懲罰手段也不可多用,尤其要注意,行為和懲罰之間一定要有通順的邏輯關係,比如,「你要是把子彈對著別人發射,我就必須沒收它,不讓你玩兒,以免你傷害別人。

」做出這樣的承諾之後,一定要履行諾言,而不是威脅了又威脅,雷聲大雨點小,讓孩子覺得你只是在嚇唬他,次數多了他也就不把你當回事了。

比如孩子鬧著在吃晚飯之前吃甜食,媽媽可以對他說,如果他現在吃甜食,就沒有晚飯吃,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起來才可以吃東西。

孩子可能馬上不吭聲了,因為他知道,媽媽絕對說話算數,為了一口甜食而損失晚飯,實在不划算。

不一致,導致混亂

孩子犯了錯誤後,爸爸媽媽也許會立場堅定地要給予處罰,但是爺爺奶奶往往就會替孩子求情了,甚至會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爸爸媽媽。

這種情況是最要不得的。

在給孩子立規矩的過程中,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態度都應一致,即使有不同的意見,也不要當著孩子的面互相指責。

否則的話,孩子很快會找到家長之間的「空子」,會因為有老人的撐腰,變得不明是非、不講道理,難以教育,這種局面一旦形成想要扭轉就難了。

壞規則,目的不明

我們給孩子立規矩的目的其實就是要讓他們學會自律,學會心中有規矩,但是爸媽回想一下,自己的做法對嗎?給孩子立的規矩對嗎?

比如說這個規矩其實無關緊要,但是在爸媽看來是很重要的,於是就用自己的意願去強加給孩子,這樣到最後只會讓孩子迷茫,到底這種規矩是該立還是不該立?

其實很多時候大人之間為了所謂的「面子」常常給孩子樹立一些自相矛盾的規矩。

最經常碰到這種情況的就是兩家孩子在一起玩,搶玩具。

小孩往往覺的很困惑,為什麼自己的玩具被搶走了要去搶回來,大人卻不讓「讓別人玩一會兒嘛,不要那麼小氣」等到自己去搶別人的玩具時,大人又說「不許搶」,反正怎麼做都不對。

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最好的就是儘量把他們分開,如果他們不能輪流玩,都要同時搶同一個玩具的時候,就把那個玩具收起來,乾脆誰也別玩了。

做過頭,過猶不及

給孩子樹立規矩時,一定要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不要太嚴苛。

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麼深刻,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樹立十分複雜、艱難、嚴格的規矩,不但不能夠讓他遵守,反而會讓他糊塗。

不要制定太嚴格的規矩或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更不要擺出強權嘴臉——「你聽我的!我說了算!」不要以為孩子小,什麼都不懂。

你講的道理也許他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他的態度,卻會讓他信任你的判斷,順從你的要求。

如果大的規矩有了,小處不妨可以寬鬆一些,不能過分苛求完美。

爸媽想想我們自己還不是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也經常「違規」嗎?有時,也可以在孩子的要求下,偶爾放寬一下「政策」,比如中午看一場電視、晚睡一個小時,等等,這樣會減輕壓力,讓孩子更加自覺地遵守規矩。

相信孩子,不要以為偶然的一次「放縱」就會養成什麼壞習慣。

太鬆散,毫無效力

媽媽規定去商場不可以亂要東西,可東東看到自己喜歡的小汽車後就賴著不願意走,並且大聲地哭鬧起來。

媽媽左思右想之後,還是滿足了東東的要求。

這個媽媽的做法是錯誤的,既然立下了規矩,就應該去遵守執行,任意地更改會讓孩子有空可鑽,以後也不會再把所謂的規矩當回事了。

哭鬧是孩子試探爸媽的一種方式,如果孩子哭鬧就無原則地順從他,他就會抓住了大人的弱點,並且一再地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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