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男童親女童」事件起爭執,呼喚兒童性教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前幾天,微信里的一段聊天記錄被網友們熱議,引發一場關於「小孩子也應該重視性別」的大討論。

小女孩的媽媽非常生氣,但小男孩的媽媽則表示:沒什麼大驚小怪,這都是小孩子之間的友情。

小女孩的媽媽甚至找了幼兒園,讓老師保證這件事不會再次發生。

對此事,雙方母親各執一詞,網友也各有各的道理。

小男孩在幼兒園親了小女孩,小女孩的家長當然不願意,找到幼兒園讓老師保證此事不再發生,這也可以理解。

畢竟,小女孩被親吻,似乎是小男孩「占了便宜」,而事情又發生在幼兒園,小女孩的家長當然要找園方理論。

小男孩太小,還不懂男女之事,但朦朧中感覺小女孩可愛,於是就「可親」。

幼兒園兒童的快樂遊戲

然而,事情到此還是感覺哪裡不對勁兒。

僅讓幼兒園老師留意,就能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嗎?未必。

幼兒園裡小孩子眾多,總不能為了防止小男孩親小女孩這種事發生,就讓老師總是處於高度戒備狀態吧?何況,一個老師可能要照看數十個小孩兒,稍有疏忽,就會有狀況發生。

這不是為幼兒園開脫,實際情況就是如此。

那麼,如何避免這種尷尬的事情發生呢?

其實,小孩子的性意識很朦朧,男童親一下小女孩並沒有成年人懷有的那種「意思」,只是想表達自己喜歡。

家長找幼兒園也理論無可厚非,但如果去「問罪」,就顯得有些過分。

家長要對此心平氣和,而不是去交惡。

值得反思的是,身為小女孩的媽媽,這位女士應該反思自己對孩子的教育。

孩子上幼兒園,一般都是3歲到6歲期間,這個階段的孩子對兩性已有了模糊認識。

家有女孩的家長,就應該在平時加強對孩子在性方面的保護教育,如不能讓外人觸碰自己身體的某些部位等。

小男孩子的媽媽對自己孩子的行為顯得滿不在乎,也不妥當。

畢竟,處於這個年齡段的男孩,也懂得了一些男生和女生之間的不同。

家長應該告訴男孩,這樣的行為是不妥的,以後要尊重女孩子,不應該隨便親女孩。

就是說,無論小男孩還是小女孩的家長,都沒有對孩子在早期性教育上做足功課。

根據孩子的一般發育規律,3歲左右的孩子便知道爸爸是男的、媽媽是女的。

4歲時,孩子會像觀察小動物一樣,觀察生殖器官等部位。

而5到8歲,雖說還沒有性意識,但父母一定要告訴孩子不要去觸摸別人的某些部位,也不允許別人觸摸自己的私密部位。

當前,無論在家裡還是在學校,家長和老師少有「開放」到把男女之事坦誠地告訴孩子們的勇氣。

而就幼兒園年齡段的孩子來說,早期性教育的責任,主要靠家長來承擔。

孩子有朦朧的性意識不可怕,更不是什麼「洪水猛獸」,這是孩子在發育過程中的自然表現。

訓斥不行,打壓也不行,而是要及早做好性啟蒙教育。

在早期性教育中出現了反覆,也不必大驚小怪。

童言無忌,幼童的行為也無忌,如何把握好「度」,就看如何啟蒙和教育。

而對於幼童,家庭啟蒙和教育最關鍵。

性教育在我國起步較晚,基本上處於探索階段。

如何把「男女之事」講清楚、敘述好,需要很大的智慧和勇氣。

遺憾的是,對性教育,尤其是早期性教育的重視,還顯得很不夠。

「性是不需要教的,孩子長大了自然會懂」這種觀點仍然很盛行。

由此,男童親女童是對兒童性教育的呼喚。

對此,需要各方都平靜下來,在給孩子性啟蒙之前,家長必須「惡補」早期性教育的知識和方法。

如果家長本身對此還有認知上的誤區,又如何啟蒙孩子?性教育不僅是性觀念的教育,還與人的價值觀、審美觀、道德觀、人生觀聯繫在一起,切莫對此掉以輕心。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