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熊孩子,忍讓還是開撕?聽聽兒童發展心理學家皮亞傑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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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網絡用語,形容是十分調皮的孩子。

他們可能橫衝直撞,撞碎了你的手機螢幕,還一副誰讓你不躲開點的表情;他們可能在你隔壁桌吃飯,大喊大叫,恨不得掀掉房頂;他們也可能去你家做客,不脫鞋,甚至穿著鞋在你沙發上,床上亂蹦達……

這樣的熊孩子出沒,大家都避之不及,甚至是人人喊打。

還聽說,美國有一家非常高大上的義大利餐廳,打出標語: 五歲以下的熊孩子,恕!不!接!待!剛開始還有不少人說,這餐廳歧視兒童,聲稱絕不再去這家餐廳,結果,標語打出不久,餐廳的客人多了一倍都不止。

不過,餐廳可以謝絕熊孩子,更多的情況下,我們是避免不了熊孩子的出現的。

真要是遇上了,是告訴自己「別跟孩子一般見識」,忍?還是直接開撕熊孩子,甚至是熊父母?還是很考驗大家的應對能力的。

我在生活里就遇到過幾次,說說我的做法。

有些時候,我是忍的,哪怕那已經造成了某些傷害。

比如,2歲的女兒帶著她的新玩具——羽毛球拍去小區玩,玩著玩著拍子就丟了,隨後被另一個孩子拿在了手上,還敲疼了我女兒的頭。

按說,我該惱了,可我沒有。

因為那個孩子也才兩歲,我先安撫好我女兒,然後向那個孩子解釋,拍子打人好疼,拍子只可以打球。

可,有些時候,我會直接開撕,哪怕沒侵害到我的權益。

比如,有次在小區里走,突然就見我面前5米處平地一聲雷,抬頭一看,一個5歲模樣的男孩迅速的縮回了腦袋。

我蹭蹭就上了樓,敲開了那家的門,警告家長和孩子:剛才我看見你們家孩子往樓下扔東西了,不管是什麼,都不應該。

萬一有出點事,就不是鬧著玩的了!開門的奶奶說:不會是我們家孩子的吧?是不是看錯了?我說:「是不是,孩子自己知道,你問他吧!」轉身走了。

那孩子後來見著我,好像都特別討厭我。

哼,我還看不上你這熊孩子呢!

為什麼我一個忍,一個開撕,處理方法不一樣呢?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對象年齡不一樣嘛。

一個2歲,一個5歲,是得不同對待。

聽起來,結論是很簡單的,可其實,這與心理學人對兒童道德發展的多年研究結果有關。

看起來一樣的做法,你要是依據的理論不同,做的來的效果也是大不相同的。

下面我來說說皮亞傑的道德發展理論。

簡單來說,皮亞傑是覺得兒童的道德發展是有自己必經的過程的,每個階段孩子對規則的理解,對自己為什麼要遵守規則的認識,都很不一樣。

皮亞傑道德發展理論中的「道德」一詞,我們可以把它先理解為「規則」。

把兒童道德認知發展劃分為四個有序的階段:前道德階段、他律道德階段、自律道德階段、公正階段。

這其實與孩子的認知發展是息息相關的。


第一階段:0-3歲階段,前道德階段。

孩子沒有道德可言,你跟他一般見識,的確沒必要。

3歲以下的孩子都是自我中心的。

他們不顧規則,按照自己的想像去對待規則。

他們並不真正理解規則的含義,即使是服從規則也只是偶然和他的想法一致而已。

所以你就會看到,同樣的規則,若是出自父母,孩子可能就願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他就不遵守。

他們的行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所以,很多人說,孩子小,不懂事,所以不要和孩子一般見識,我覺得是有道理的。

不過我理解這裡的不一般見識,是不跟孩子去計較自己的得失,不以結果的嚴重性來評價孩子的對錯。

不過這也不是說,就放任這個孩子「熊」,而是我們的角色更應該是孩子的「顧問」,儘可能從因果關係的角度,讓孩子理解規則,以及為什麼要執行這樣的規則。

第二階段: 3-6歲階段,他律道德階段。

孩子的道德感主要來自於他人的約束,自己對懲罰的判斷。

3-6歲的孩子突然發現了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東西——權威。

他們變得非常崇尚權威。

受認知的限制,這個年齡的兒童看待事情是非黑即白的,評判一件事,只有好和壞兩個結果。

而評判的標準就是孩子認定的權威,比如自己的老師。

只要服從權威就是「好」,不聽話就是「壞」。

他們認為規則是不可改變的,而且同意用嚴厲的懲罰來顯示權威。

著名的例子就是孩子常說的「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賴」。

大家可以看到,這個階段的孩子,其實是特別好管束的,只要父母能做一個正直的「裁判」。

該獎勵獎勵,該懲罰懲罰(包括承擔自然後果),心裡有條準繩,事情就不難辦。

可是這個階段,為什麼偏偏是出熊孩子的重點年齡段?

要麼,是在前一階段,父母沒有做好「顧問」的工作,沒給孩子樹立明確的規則;要麼,父母這個「裁判」壓根自己有問題,導致孩子自評的標準就是錯誤的,這就是典型的熊孩子背後有熊父母。

第三階段:7~12歲,自律道德階段。

孩子理解了行為的動機,能自主判斷是非,修正規則。

7~12歲的兒童就像一夜長大似的,開始變得通情達理。

他們真正理解了規則,是由大家協商達成的,可以依照願望改變。

他們開始重視一個人的動機,行為的結果不再那麼被看重。

比如說,一個人不小心打破了2個杯子,和一個人故意打破了一個杯子,誰該受到懲罰?4歲的孩子會認為,打破了兩個的該懲罰的更重,而12歲的孩子會認為前者是無心的,可以懲罰較輕。

大年齡的孩子展示出了自己的判斷力,站在別人角度考慮的同理心,以及認為懲罰只是一種給過失者的教訓,而非必要。

這都與孩子的認知發展是息息相關的,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孩子的認知發展水平不達標,他的道德發展水平也一定會受到限制。

那我們作為家長,這個階段,充當的角色又該是什麼呢?我覺得是「軍師」。

軍師只有建議權,不再有決定權。

從擁有決定權的裁判到只擁有建議權的軍師,其實有很多人都是不習慣的,時常感嘆,孩子怎麼越來越難管教。

對,這個轉變,由不得家長不願意。

在上一個階段過渡良好的孩子,能有自己的價值判斷標準了,基本就不太需要管了;反之,這個階段,就是矛盾會急劇積累的階段,這時候,孩子熊還真就不那麼好管了。

第四階段:12歲以後,公正階段。

孩子不再專注判斷是非,而是發展出關心、同情等利他的道德觀。

經過「去自我中心」的幾年,孩子的利他主義會隨之發展,他們開始傾向於公正。

公正觀念不是一種判斷是或非的單純的規則關係,而是一種出於關心與同情的真正的道德關係。

也就是說,兒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規則去判斷,在依據規則判斷時隱含會考慮到同伴的一些具體情況,從關心和同情出發去判斷。

這個階段,家長又該是什麼角色?我覺得要做個榜樣,做個「勞模」。

似乎對孩子的行為沒什麼約束力了,可你卻是孩子行動的指引,也是他有樣學樣的參照物。


有人會想,難道年齡到了,道德層次自然就上去了?還真不是。

這要是類比上學,那就是不准跳級,留級倒是常有。

那些熊孩子,就是被留級的孩子,甚是有些已然在教孩子的家長,自己也是個留級生。

要不,怎麼有那些只要孩子做錯事,就給一頓暴打的家長呢?那就是留級在6歲前了,非黑即白,沒有餘地。

同樣的,我們面對熊孩子,該怎麼處理,也該是有個思考過程的。

忍讓還是開撕,都應該有依據。

通常我遇到熊孩子的過程:

1、做「顧問」,提醒熊孩子做錯的地方,這個時候還可以和顏悅色,同時也要注意熊孩子怎麼回答,避免誤會。

2、做「裁判」,告訴熊孩子,你要再這麼做,我就懲罰你的行為了。

這話其實是說給孩子父母聽的,言下之意,就是你管不管,你不管我可管了。

3、這樣還不行?開撕吧!沒什麼可說的。

我們真正生氣的部分,絕不是熊孩子,而是熊孩子背後置若罔聞,蠻不講理的父母。

這種道德發展的留級生,也的確要讓他們知道「行為的後果」。

總結一下,這對付熊孩子啊,總忍著和總炸毛,都不行。

搞清楚這兩點你才能開撕,不然容易尷尬立場:

1、熊孩子是不是真熊?還是年齡範圍內的應該可以理解的犯錯誤。

2、家長是不是真熊?先教育,後警告,還置若罔聞,甚至蠻不講理的,就沒錯了。

這樣,咱們開撕的時候,理直氣壯,說不定還能拯救留級生一枚,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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