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孩子在幼兒園很乖 在家卻不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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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父母抱怨,孩子在幼兒園和在家時判若兩人:在幼兒園裡,自己吃飯、穿衣,按時睡覺,和小朋友們友好相處;可一回家就完全變了個樣兒,任性耍賴,胡攪蠻纏。

確實,看到老師在家長群里發的小視頻,小朋友們一個一個都好乖,吃飯前雙手背後,不亂跑亂動,午睡後自己穿衣穿鞋,儼然一個小大人。

那麼,為什麼孩子在家裡和幼兒園會是兩種截然相反的表現呢?

孩子為什麼會變成「兩面派」

其實,對於這種現象,在很多小朋友身上都有所體現。

究其原因不難發現,幼兒園有一套系統、固定的規章制度,而且這些規章制度都帶有強制性,任何人都不允許例外,孩子在長期遵守的過程中,心理上形成了定勢,從而轉化成一種習慣行為。

而在家就不同了,沒有各種規定的約束,加上孩子一哭鬧,家長就容易妥協,孩子完全不需要自我控制,所以就變得不聽話了。

很多時候,行為發生在孩子身上,問題卻在家長身上。

家長的教養態度、教育行為影響著孩子的發展。

有的家長要求孩子晚上早早就要睡覺,自己看電視卻看到很晚;家長要求孩子不挑食,自己卻挑三揀四。

類似的現象很多,家長要求孩子做到,自己卻做不到,或家長的態度、方式不恰當,導致孩子在家和在幼兒園表現不一樣。

所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家庭應該制定一些簡單、必要的規定,讓孩子從小在有規律的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並學會自我控制。

制定家規,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習慣

建立生活規律

家長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制定一份作息時間表,把孩子一天的生活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起床、睡覺、吃飯、學習、戶外活動都應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時間。

作息時間一旦確定就要嚴格執行,長期堅持,不要因為家裡來了客人或大人有活動就隨意擾亂孩子的生活規律。

當然,特殊情況下,比如節日、生日時,可以允許孩子自由一些,但事先必須申明原因和具體要求,讓孩子明白這是特殊緣故,不至於在平日也提出要求而破壞常規。

制定行為準則

家長可將良好的行為舉止,制定成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讓孩子通過反覆執行內化成一種自然而然的習慣性行為。

例如:吃飯之前要洗手;吃飯時不許亂跑或邊吃邊玩;喜歡的菜不能拉到自己面前;玩具、看過的書要及時整理歸位;未經允許不能亂動大人的東西;家裡的電源插座、危險物品不能接觸;家中來客人要懂禮貌;外出做客要主動問好;接受禮物、食品要道謝;公共場所不大聲喧譁;做遊戲、下棋要遵守既定的規則,不能因為怕輸而耍賴等。

提出勞動要求

現代獨生子女家庭中,年輕的父母常常認為自己的孩子年齡小、能力差,因此吃飯穿衣都不讓孩子動手,一切代勞;或者害怕讓孩子自己做事會惹出許多麻煩,越幫越忙,所以為了省時省事,就事事包辦。

這樣做一方面影響了孩子很多能力的發展,另一方面滋長了孩子過分的依賴心理,使孩子缺乏進取心。

家長除了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之外,還可視孩子的年齡大小規定他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例如:2歲的孩子可以幫大人拿遞小物品;3、4歲的孩子可以擺碗筷;5、6歲的孩子可以折衣服、疊被子、買小商品等。

其實孩子是非常樂意幫家長做事的,但由於能力和經驗的不足,常常會好心辦壞事。

因此,培養孩子勞動不要操之過急,要有耐心、多指導、多鼓勵,千萬別說「幫倒忙」、「越幫越忙」之類的話打擊的孩子的自信心。

立家規,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符合孩子的年齡特點,力所能及;

2. 循序漸進,不要一下子太多,孩子記不住;

3. 標準一致,不可朝令夕改,讓孩子無所適從;

4. 堅持不懈,使孩子習慣成自然;

5. 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好榜樣。

小麼有話說:溺愛孩子,對孩子無原則地遷就,從家長本意來說是愛孩子,可實際上卻害了孩子。

由於溺愛,造成孩子的過分依賴,極易養成任性、唯我獨尊的不良習氣。

因此,家長既要愛孩子,也要懂得怎麼樣愛孩子,要擔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也要做到有理智、有分寸地對待孩子,把愛與教育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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