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縱孩子,他將處處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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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父母都承認自己過分地寵愛了子女,一方面尚未準備完妥,便匆匆忙忙當了父母;另一方面因為過分相信愛的教育,認為在精神方面要滿足子女愛的需求,在物質方面要盡力滿足子女的生理慾望。

豈不知愛之不當,足以害之,最終變成了對子女不負責任的溺愛。

愛護女子是親子關係的基礎,但並不是全部。

父母的愛不是用來寵壞孩子,而是用來糾正孩子的不良習慣。

父母一定要喜歡子女,但是不需要期待子女同樣無時無刻喜歡父母。

有些父母害怕被人說自己不愛子女,以致處處小心,為了要表達出對子女的愛,甚至到了不敢管教子女的地步。

這樣的父母是自私自利的,只顧自己的虛榮,卻不顧子女一生的幸福,是不是自私到相當可惡呢?

還有的父母怕失去子女的愛,以致什麼都不敢管、什麼都不敢教,甚至情願受子女的威脅、勒索。

這種做法等於放手讓子女自生自滅,而且子女長大以後,也一定會抱怨父母不知道管教自己。

父母在親子教育中要堅持一個共同原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一個人如果沒有善惡終有報的信念,還相信什麼呢?子女做對了事情,一定要給他獎勵;子女做錯了事情,絕對不能放過。

有些父母,子女做錯了事情不但不加以教導,還給他獎勵,這就是惡有善報。

自己都把這個因果關係整個扭曲掉了,叫孩子怎麼樹立他的價值觀呢?錯誤絕對不能輕易放過,這是做父母共同的責任。

任何事情剛開始就加以注意,還比較容易解決。

等到問題很嚴重了,誰都無能為力。

受到父母縱容或溺愛的子女,在家裡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進入學校以後,從自由自在的生活轉向有規律的生活,首先遭遇的問題就是不容易和同學相處,對老師也很難尊敬。

因為同齡的孩子往往互不相讓,沒有誰願意給別人便宜,也沒有相互之間的幫助和袒護,因而不斷發生衝突。

這種相互磨鍊的機會,正是培養孩子社會性的良好方式。

但是,在家中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孩子,會在這個社會化的過程中出現很多的不適應。

此外,子女平常和父母相處,缺乏權威的感覺,對於頗有威嚴的老師,就會不知道如何面對。

或者將老師當成父母一樣的玩伴,或者因被老師不斷地關注、糾正而產生畏懼心理,更不容親近老師並接受老師的教誨。

當子女發現學校不是家庭,老師不是夥伴,同學不會處處禮讓他的時候,就會討厭學校,不喜歡老師和同學,甚至於逃學或者厭學。

如果媽媽這時才發現子女有問題,一味強迫子女上學,孩子會覺得媽媽一向對自己百依百順,現在為什麼會突然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於是,原來心中所認為的「好媽媽」,現在也變成了「壞媽媽」。

種種例子都告訴我們:父母縱容或溺愛子女,固然使子女在家裡逍遙自在,但是一旦離開家庭,就會寸步難行,處處碰壁,最後受苦受難的仍然是孩子。

有時候聽到很多母親哭哭啼啼說:「我都不打我的兒子的,老師憑什麼打他?」其實就是因為她不打自己的兒子,老師才替她打她的兒子。

我們從來沒有主張一定要打孩子,父母把自己的子女教導好,還需要老師動手嗎?老師也不讓打,那最後只有警察來打了。

與其警察打,不如老師打,與其老師打,不如父母自己打,與其自己父母打,不如誰也不用打。

我們把這個道理好好想一想,就知道限制是多麼的必要。

子女需要親情、友情、愛情甚至同情,但是更需要的是父母的教導。

自己的子女自己不教,那誰來教他?

父母不能放縱子女,因為社會不會容許任何人放縱自己。

父母不能給子女完全的自由,因為社會上沒有完全的自由。

父母最好讓子女明白:自由是建立在不自由的基礎上的,大家都遵守規定,看起來不自由,但是正是因為這種不自由,大家才能夠自由地生活。

民主是大家做主,而不是自己就能夠做主。

自由和民主,都應該求合理,不合理的自由和民主,不值得追求。

實際上,子女在父母的關懷和愛護下,逐漸把外界的限制轉變成對自己的限制,把客觀的約束轉變為對自己主觀的約束,最後才能成為有為有守、有道德、有原則、能伸能屈、自主自律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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