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幼兒安全 別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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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幼兒安全事件頻發,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人們大多在為孩子的不幸感到惋惜,或是在批評家長的照顧不周。
悲劇已經發生,惋惜與批評都顯得蒼白,最重要的是要在悲劇中吸取教訓。
下面我們就從教育的角度來說一說如何來減少或避免幼兒受到傷害。
悲劇回放
2007年8月8日,山東濟南銀座雙語幼兒園5歲兒童吳梓鈺被接送孩子的兩位老師及司機遺忘在封閉的班車上達9小時後困死。
2012年7月,上海一1歲半男童在超市門口玩搖搖車時,3根手指被搖搖車升降器的鏈條絞斷。
2013年9月14日,一8歲泉州男童被搖搖車車身和底座夾住胸背部身亡。
2015年6月27日,湖南省湘潭市一名4歲男童被父母遺忘車內數小時,當發現時已身亡,孩子臉部有破損,瞳孔已放大,事發車窗玻璃上滿是手指印。
2015年8月31日,家住咸陽旬邑縣的4歲男童騰騰放假在家,當日下午4時許,一歲多的妹妹哭鬧不停。
母親將妹妹抱到家門口哄,待妹妹熟睡後,母親再去尋找大兒子騰騰,卻已不見蹤影。
4小時後在馬路對面一輛未鎖的車內發現騰騰,轉送醫院後身亡。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們無不心痛。
近年來,關於幼兒受傷甚至死亡的新聞層出不窮。
在美國,平均每年發生38起類似悲劇。
美國法律規定,孩子被獨自留在汽車內而悶熱致死,這樣的父母會被起訴「謀殺罪」。
在中國,做父母的都會有同一種體會:一分鐘找不到孩子就著急了。
孩子被遺忘在車上這麼長時間,這做父母的已經不能用粗心來形容了。
據有關部門實測,當夏日氣溫達到35℃時,陽光照射15分鐘,封閉車廂里溫度就能升至55℃以上,在這樣的環境裡待上半小時就能致命。
在這樣的高溫下,兒童很可能發生「熱射病」引發神經器官受損,直至死亡。
痛定思痛
然而我們不能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什麼都不做,悲痛過後,我們要反思悲劇的成因。
在現場的家長必然是第一責任人,家長缺乏對孩子安全風險的預估,往往事情發生了才追悔莫及;其次公共設施的不安全性也是造成孩子受到傷害的原因之一,孩子的好奇心很重,很多時候不知道危險,一個淘氣的想法就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還有就是我們要說的教育問題了,教育不僅僅指的是幼兒園對孩子的教育,畢竟孩子的接受能力有限,為了保證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使孩子順利成長,作為家長也應積極接受和配合幼兒園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
創設安全的活動場地
我們不難發現,幼兒受到傷害事件大多發生在戶外,即使沒有生命危險,卻也存在安全隱患。
骨折、挫折傷、擦傷、扭傷等是幼兒常見的受傷種類。
對事故高發場地及設施等所採取的對策,是儘量保證有足夠的場地與設施供孩子們戶外活動使用,也儘量維持設施能提供給孩子以運動經驗獲得的功能。
比如在幼兒喜歡的遊戲設施上面加裝安全設施,在必要的時候給孩子一個安全提示等等。
言傳不如身教
幼兒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是教師,在保護幼兒安全及進行安全教育時,角度是多重的,也是靈活多變的。
中國的父母多數會採用禁止的方法,即明令禁止孩子不能做某些事或者不能碰某些東西,在這一點上,國外的教育方式值得借鑑。
幼兒年齡小,知識經驗貧乏,模仿性極強,所以,澳大利亞教師時刻注意為幼兒樹立安全行為的榜樣,例如,當教師使用工具、餐具、電器時總是小心翼翼。
此外,教師還注意通過言傳來促進身教,使身教與言教結合起來,進一步培養幼兒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比如,烹調活動時,教師邊示範邊講解:「當我炒東西的時候,我非常小心地不去碰摸砂鍋的邊緣,這樣就不會被燙傷。
現在你們也學我的樣子,炒炒看。
」教師給幼兒提供大量的練習機會,讓幼兒進行操作,互相學習,互相幫助,迅速掌握安全技能。
當然,必要的規則也是化解安全隱患的法寶,為幼兒訂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使幼兒明白他們能夠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在幼兒違反規則時,也要做出一定的小懲罰。
幼兒安全小貼士
1.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玩電,讓孩子了解玩火、玩電很危險。
2.教育孩子不要爬到樓房的窗台陽台上,讓孩子知道會容易跌下去。
3.教育孩子不要把玩大頭針、圖釘、曲別針等細小尖銳的物品。
4.廚房對孩子來說是不安全的場所。
5.教育孩子不要玩塑料袋,一旦套在頭上會引起窒息。
6.教育孩子不要在馬路邊玩耍或追逐。
7不要把孩子單獨留在大人認為安全的地方,哪怕是一小會兒。
8教育孩子被陌生人強迫帶走時大喊救命並趕快逃走。
9.教育孩子不要把文具當做玩具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