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帶小男孩進女更衣室合適嗎?是否侵犯公民隱私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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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近日,嘉興一個網絡論壇的一篇帖子引熱議。

發貼的是一位女網友,她說,天熱和小姐妹各自帶著兒子,4個人一起去游泳,女更衣室管理員阿姨堅決不讓兩個小男孩進去換衣服。

女網友覺得管理員不通人情,許多網友覺得管理員做得對。

湖南紅網發表胡輝的觀點:更衣室是一個公共空間,這位帶孩子的媽媽能將孩子帶在身邊,她放心了,但是更多女性能包容嗎?能不覺得尷尬嗎?據記者調查:20位來游泳的女性,都很反感小男孩進女更衣室。

為了個人的放心,而犧牲他人隱私,侵犯他人利益,自然是不可取的。

這位女網友和小姐妹各自帶著兒子,她們完全可以一人入內換衣服,另一人在外帶孩子,至於孩子嘛,既然覺得孩子小,那麼孩子在外面換好衣服也未嘗不可。

如果一個家長單獨帶異性孩子去游泳,年紀小的孩子放在外面不安全,帶進去又不被允許,確實是件為難事。

但是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可以自己在家換好泳衣,或者如網友建議的,游泳館可以弄一個「第三更衣室」,怎麼樣也不應該因為個人的難處而委屈更多人犧牲自己的隱私。

此外,孩子的好奇心很強,可能對異性身體產生幻想,或在潛意識裡分不清男女之間的界限。

在「異性兒童不得入內」的牌子前止步,既是之於他人的尊重,也是給予孩子良好的教育。

現在的孩子普遍早熟,甚至在幼兒園就交「男女朋友」,要說「小大人」完全不懂男女有別,顯然是矛盾的。

退一步說,家長怎麼管孩子,讓不讓孩子看自己的隱私部位,那是家長的權利與私事;但家長無權要求別人對自己的孩子「袒露一切」,因為這是別人的私權利。

還有一點值得琢磨,此類尷尬似乎多發生在母親帶著小男孩進女廁所或女更衣室,似乎少有父親帶著小女孩進男廁所與男更衣室。

這是否說明很多人都明白,小女孩與陌生成年男性之間應該「避嫌」,進而主動避免發生這樣的事。

不禁要問:將性別角色反過來,難道就「妥當」?那些反感小男孩進女更衣室的成年女性的感受,理應得到尊重。

進一步看,公共場所難免有需要他人陪伴照顧的老人、幼兒、孕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這也是對「第三衛生間與更衣室」的現實呼喚。

公民隱私依法受保護

自然人享有隱私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權利。

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

此處的他人,既指成年人,也包含未成年人。

父母身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更要從小幫助孩子樹立隱私意識,既要教會孩子保護自己的隱私,又要孩子懂得不可以侵犯他人的隱私。

在一些特定的場所,如果父母不得不將孩子帶進異性的衛生間和更衣室,要提前囑咐孩子不要盯著別人看,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當然,如果在某些特定的場合孩子父母違背規定,私自帶孩子進入異性的衛生間和更衣室等私密場所,造成侵害後果的,被侵權人可以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就是「媽帶兒進女更衣室 會造成性別混淆」的內容,您明白了嗎?雖然很多人可以理解這位媽媽的做法,但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使大家有一個舒適的環境,儘量不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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