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侵面前,我們家長就該束手無策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這幾天很氣憤,原因是看了南方都市報的一篇新聞,說一個家長一年花16萬為自己的孩子(女孩)聘請家教為孩子補習功課,這個女孩卻遭到了老師的騷擾和性侵害,在長達一年的補習時間裡,這個孩子被性侵了四次,其中有兩次是在自己的家裡,是在父母親都在家裡的情況下發生的性行為。

這個女孩曾不止一次的告訴自己的爸爸想換個老師,可是爸爸覺得這個老師教的不錯,孩子的成績很穩定,沒什麼不好的,就沒聽孩子的。

父母不聽自己的話,孩子就建議爸爸安上攝像頭,告訴爸爸,只要看了錄像就什麼都明白了,家長按照孩子的要求安上攝像頭之後,爸爸才明白孩子為什麼要求換老師。

知道事情原委的家長悲痛、氣憤,羞辱極近崩潰,可是,在這所有的情緒裡面鮮見孩子的感受,她就像個影子人一樣沒有自己的主張,沒有自己的見解,在老師一次又一次的猥瑣之中沒有任何反抗,沒有膽量把自己的遭遇告訴父母,那,這個孩子在成長中究竟是什麼樣的教育導致她的這些行為?

所有的指向都在於~她為什麼沒有自己?

她為什麼不敢表達自己的憤怒,為什麼逆來順受,她的感受是什麼?她為什麼屈服於威脅?她的膽量哪裡去了?

是不是這個女孩背後站著一個強大的家長?這個家長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過分的控制了自己的孩子,這個家長擁有強大的權威,不允許孩子做自己,不允許孩子表達自己的主張,即使表達也不會採納,從來不考慮孩子的感受?

這個家長在她的孩子都已經長大到了十七歲的時候也從沒有想到要要給孩子的性教育,導致自己的孩子在性侵犯面前手足無措,接收長達一年的侮辱,孩子在災難面前淡定自如,家長神經大條毫無察覺,可見這個家庭的教育出現了問題,那麼,我們家長又該怎樣從這件事情上吸取教訓,不重蹈覆轍呢?

一、孩子的性教育要儘早

根據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青年危險行為調查,13歲以下的兒童有一部分已經發生過性行為。

社會學家Sinikka Elliott以孩子、性和他們接收信息中父母扮演的角色為主題進行調查研究:

研究發現大部分父母都錯誤地認為孩子們對談論性不感興趣,促使他們完全放棄談論,直到他們再也不開口——或者說,孩子們最終自學成才,或者在學校被教導。

如果靠孩子自學成才或者被學校教導那就太晚了,孩子長大以後又羞於開口問這個問題,所以,要在孩子剛開始萌芽的時候順時利導最為管用。

每一個小孩都會問家長這個問題(我是怎麼來的?),當孩子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作為家長的你一定要知道這不是隨口問的,這是孩子的性萌芽期,一定要認真的對待孩子的發問。

發問的時期越早,家長越好回答,越能避免家長和孩子的尷尬。

我記得我的孩子是在三歲的時候問過這個問題,當時的我高度重視一個問題,我對三歲的小屁孩做了認真的回答。

我說,爸爸的兩個精子和媽媽的兩個卵子在媽媽的子宮裡結合形成受精卵,也就是小孩孩的形成了,後來,慢慢慢慢的長大,長到九個月,醫生把媽媽的肚子切開,把孩孩抱出來,就是你們了,你們就是這樣來的。

意猶未盡,我躺在床上讓孩子們看肚子上的刀疤,對他們說,就是從這裡,醫生把你們抱出來的!

至於,爸爸的精子是怎麼進入媽媽體內的,我建議家長也不要迴避這個問題,實在不好說,可以用鄭淵潔教育他兒子的方法,用一個麵包圈來代替女器官性,用香蕉代表男性器官,「性」就是香蕉進去麵包圈。

但,「性」不是隨便就可以發生的行為,只要真正的發自內心的「愛」才可以,只有自己願意才可以,否則就是冒犯,就是犯罪!

二、要對性侵勇敢的說「不」

孩子首先要明確自己的權利範圍,自己的身體神聖不可侵犯,即使父母也不可以隨便觸摸隱私部位,任何自己感到不適的感覺都是對的,都應該以自己的感覺為主,忠誠於自己的感覺。

1、教育孩子喜歡自己的身體,喜歡自己的身體是愛自己的先決條件,只有喜歡自己的身體才會遇到困難時有保護自己的慾望,知道任何讓自己不適的行為都是對自己的僭越,都是在冒犯自己的尊嚴,都是錯的,都是不可以發生的行為。

2、勇敢的說「不」是讓對方知道你的底線,知道你的標準,更是讓對方知道你了解自己的權益,知道你對這件事情「性質」的把握,讓對方知道你「不好惹」。

當遭遇強大的敵人時,也要告訴孩子要機智應對,不能硬碰硬,以免遭遇更大的人身威脅。

可以以哄騙的方式(上廁所、和媽媽幾點的約定、自己的某某某是警察、突然肚子疼、頭疼等等)方式,機智脫身,並且要堅定的告訴父母自己的遭遇,讓父母知道自己的遭遇。

雖然,父母是以孩子的學習為重,但當孩子遭遇侵的時候,父母一定是會保護自己的孩子的。

所以,家長一定要告訴孩子自己的標準,任何人都不能以學習的藉口行戕害的事實。

在這件事情上,孩子就是不明白父母的標準,聽信了老師的威脅才發生的,是這個孩子不明白自己的權益導致的受害行為。

3、家長藉助繪本讓孩子儘早的了解關於身體的知識也是很好的辦法,如繪本《可愛的身體》、《小威威向前沖》、《小孩的權利》等繪本,總之,讓孩子儘可能多的了解這些知識更有利於孩子自我保護。

三、讓孩子學會自主生活

孩子能夠生活自主,是讓孩子自己做自己。

生活自主可以讓孩子根據自己的意願生活,活的更有尊嚴和價值,遇到事情的時候更有決定權,遇到威脅的時候可以大膽的尋求家長的幫助,自主的孩子更自信,更有辦法解決困難,更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自主的孩子才能更好適應社會環境,更能靈活的解決問題,所以,是否能讓孩子取得更大的發展還在於家長是否有意識的培養孩子的自主意識,把孩子的自主意識發揚光大,讓孩子更好的面對將來的困難和挫折。

自主意識的幾個基本條件: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這件事情上,當孩子告訴自己的家長想換老師的時候,爸爸沒有聽取孩子的建議,也沒有問問孩子為什麼想換老師,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很明顯沒有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他在包辦。

2、無論遇到什麼情況都能按照自己的標準行事,嚴格遵守底線

可能爸爸平時對其過於嚴厲,使的孩子在面對災難時不敢說,這個家庭也沒有讓孩子明確自己的權益,維分數論導致這個家庭過於關注學習,忽視人本身,有點本末倒置。

3、不害怕威脅

無論發生什麼情況,人身安全是可以由法律來保障的,不要懼怕任何威脅。

最後,家是孩子避風的港灣,父母是孩子最信任的人。

所以提早為孩子進行「性教育」,讓孩子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事情,讓孩子了解事情的標準。

同時,父母要收起嚴厲,收起包辦,收起對孩子的苛刻,收起維分數論,這樣孩子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你。

再就是,把做事情的權利還給孩子,讓孩子成為他自己,在自己的家裡可以做越想做的事情,可以暢所欲言,可以信任,這,才是家,才是爸爸媽媽擔負的養育責任。

唯有「愛」,才是支撐孩子安全的家,才能保護孩子不受外來的侵害。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發現孩子偷錢怎麼辦?

當有一天,你發現孩子偷錢,你是衝動地斥責批評一頓孩子,還是心平氣和地應對呢?最近,「在積極教養親子交流群」中,一位媽媽發現八歲的兒子偷了爸爸200元錢,她為此感到非常苦惱,不明白一向乖巧聽話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