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心理創傷危及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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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父母這一生最偉大的事業。
教育孩子是我們每個父母一生都要學習並且去專研的事情。
如今父母在管理教育孩子方面最容易產生兩個極端,一是對孩子過於溺愛放縱,二是過於嚴厲。
其實這兩種極端對孩子只能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並不能從實質意義上給孩子帶來真正的好處。
一方面,
如果父母過於溺愛孩子,會使孩子養成一種即時滿足的習慣;如果父母對孩子過於嚴厲,會使孩子長大後產生冷淡、自卑等心理;如果孩子在一個經濟條件差的環境成長,有可能會形成自卑的心理……所以,在孩子的早期教育,父母一定要做到位,孩子初期的性格形成會受到父母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孩子的未來。
人的好些動機是潛意識的,是巨大的潛意識在左右著人的行為,父母過於溺愛和放縱的孩子,他在關鍵期建立了一種銘印作用,養成了一種即時滿足的習慣。
孩子在一個過於溺愛的家庭里養成了即時滿足的人格。
如果不即時滿足,就會不滿意。
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儘管後來長大了,環境改變了,但由於銘印作用,仍然不知不覺地按早期的模式處理。
比如,一個獨生子女在家裡得到家人的絕對的關愛和順從,到了學校班級里幾十個人,一個宿舍里也5、6個人,為什麼大家要事事讓著你呢。
但他自己不明白,他還是用過去的模式處理現在的問題。
所以會與人形成許多衝突。
另一個方面
如果父母對孩子過於嚴厲,也不好。
你對他嚴厲,他也學會嚴厲,你對他冷酷,他也學會冷酷。
從而形成冷淡、冷酷、自卑、偏激的心理,很危險。
大家看一下許多反社會人格的人,追溯他的成長史,許多都是父母從小對他沒有愛心,管教太嚴,沒有得到過好的待遇,所以他學會的只是嚴厲殘酷仇恨虐待。
早期的銘印作用,就是這樣。
我昨天看電視有一個這樣的例子,一位養父對養女從小非常嚴厲苛刻,女兒長大以後,就聯繫了朋友要殺死養父。
但僱傭的殺手殺錯了人。
這個女兒當然要接受法律的審判,受到懲罰。
這個案例又一次說明了父母對孩子過於苛刻和嚴厲對孩子心理造成的扭曲。
創傷容易造成自卑感,長大以後形成過度補償。
人際關係中也會遇到很多問題。
有的孩子不會與人交往,怕人瞧不起。
游離於集體之外。
沒有朋友,很孤獨。
或者不會與異性打交道,不會說話。
任何事情都是學會的。
早期不學現在也不學,永遠也不會啊。
這樣的模式形成為一種習慣,長大以後也不容易改正了。
所以,孩子的早期教育,父母一定要做到位,孩子初期的性格形成會受到父母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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