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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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雖宣告繼承權為「一身專屬權」,但也不代表當事人在發生遺產爭議時,可以在任何時間爭產,仍應依照《民法》第1446條的繼承請求權最高10年時效,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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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土地法規定,遺產中如有不動產,並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即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期聲請,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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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小美可依據民法第1146條第1項規定,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是第1146條第2項又規定,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效,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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