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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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 ...
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在此限。故當夫妻一方死亡時,計算夫妻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之範圍,以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排除因繼承或 ...
- 2家族傳承常被忽略的重要議題–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目前國人習俗為了不傷夫妻情誼,多不會特別去法院登記「分別財產制」,故多屬「法定財產制」,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 ...
- 3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繼承問題
配偶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兩種身分。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 ...
- 4「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律師娘告訴你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 ...
- 5【繼承大解密】配偶離世留遺產「先分錢再分房」 - Yahoo奇摩
經常有民眾誤以為,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再跟子女平均分攤,其實並非如此,而是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期間負擔的債務,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