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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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選「拋棄繼承」會債留子孫?律師澄清別擔心!民法最新規定有 ...
唯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若想採拋棄繼承,一定要在知道可以繼承後的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這樣才不會因為超過時效而無法拋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 ...
- 2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 司法院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一、 依民法第1138 條及第1144 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的權利;. 其繼承遺產的順位,除配偶外,以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 3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一、 什麼是拋棄繼承? ➢ 繼承人表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及債務。 ➢ 在知道可以繼承時起3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的. 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
- 4拋棄繼承應注意事項
一、什麼叫做「拋棄繼承」?在法律上講的「拋棄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 ...
- 5家事Q&A-Q11:如何辦理拋棄繼承?_0452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拋棄人應於知悉繼承時起三個月向被繼承人(死亡人)戶籍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 繼承之順序. 除配偶外,依所列順序定之,不同順序之繼承人須分別辦理: (一)直系血親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