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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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刊《桃園誌》發行時間與頻率?可至哪裡索取與店內閱讀? 關閉 :::現在位置: 首頁> 業務資訊> 常見問答 字級:小中大 常見問答 標題 1.使用智慧型手機APP系統社群通訊軟體「LINE」,如何加入桃園市政府官方帳號? 請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LINEApp並登入,登入後選擇主頁→加入好友,以ID搜尋「@taoyuancgo」,即可將「桃園市政府LINE官方帳號」加入好友。

2.市刊《桃園誌》發行時間與頻率?可至哪裡索取與店內閱讀? 一、市刊《桃園誌》發行資訊?每月1日出刊,每期印製3萬份。

二、是否提供電子書?可至桃園誌電子書平台閱讀或下載:http://ebook.tycg.gov.tw/book/list.php?type=11三、可至哪些地方索取?(一)機關及場館桃園市政府1樓便民服務中心桃園市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衛生所桃園市立圖書館各分館桃園展演中心、中壢藝術館、A8藝文中心、桃園光影文化館(光影二館)中平路故事館、土地公文化館、桃園客家文化館、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桃園區公民會館、壢小故事森林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桃園市婦女館、婦幼館(蘆竹、平鎮、觀音、龍潭、新屋、中壢)親子館(桃園、中壢、大園、平鎮、八德、蘆竹、新屋、觀音、楊梅)家庭服務中心(桃園13區)國民運動中心(桃園、南平、中壢、蘆竹、平鎮、中大)龍潭區農會、八德區農會(二)旅服中心臺北車站旅遊服務中心松山機場旅遊服務中心捷運北投站旅遊服務中心捷運劍潭站旅遊服務中心捷運西門站旅遊服務中心捷運台北101/世貿站旅遊服務中心纜車貓空站遊客中心臺鐵桃園站旅遊服務中心臺鐵中壢站旅遊服務中心臺鐵彰化站旅遊服務中心臺鐵員林站旅遊服務中心臺鐵斗六站旅遊服務中心高鐵桃園車站旅遊服務中心桃園夜市旅客服務中心新屋海洋客家休閒農業區遊客服務中心新竹高鐵站旅遊服務中心合興旅遊服務中心(三)交通站點臺鐵全台部分站點(基隆站、汐止站、七堵站、南港站、松山站、板橋站、臺北站、浮洲站、樹林站、山佳站、鶯歌站、桃園站、中壢站、埔心站、楊梅站、富岡站、新竹站、竹南站、苗栗站、豐原站、臺中站、彰化站、員林站、斗六站、嘉義站、新營站、臺南站、岡山站、新左營站、屏東站、潮州站、瑞芳站、宜蘭站、玉里站)機場捷運部分站點(A1台北車站、A2三重站、A3新北產業園區站、A8長庚醫院站、A9林口站、A12機場第一航廈站、A13機場第二航廈站、A18高鐵桃園站、A19桃園體育園區站、A21環北站)國道休息站(中壢、湖口、泰安、西螺、新營、仁德、石碇、關西、西湖、清水、南投、古坑、東山、關廟)(四)電影院美麗華台茂影城星橋國際影城in89統領影城桃園光影電影館電影街MTVU2電影館桃園館、中壢館新光影城(五)連鎖書店/獨立書店諾貝爾書局桃園店誠品書店全台部分分店(信義店、生活松菸店、台大店、美麗華店、西門店、板橋店、宜蘭店、中壢大江店、勤美誠品綠園道店、虎尾店、屏東太百店、高雄遠百店、高雄駁二店)金石堂書店桃園各分店國家書店語宸二手書店小兔子書坊毛怪和朋友們藝術童書工作室瑯嬛書屋東南亞藝文圖書-SEAMi望見書間新屋水牛書店新星巷弄書屋(六)藝文據點路易莎咖啡桃園藝文店、桃鶯店、縣府店、尊爵店、國聖店、大湳店、中壢環中店、中壢延平店、埔心店、林口文興店CAMA咖啡桃園中華店、桃園中山店、中壢中央店、桃園南崁店、中壢九和店、綠蓋茶館中原店多那之咖啡蛋糕烘焙復興門市、南華門市BUNACAF''E布納咖啡館藝文店、中壢店八塊畫室咖啡蘆竹大夫第達文西瓜藝文館小山丘源古本舖蘭室端陽邀月小舊閣樓丸山咖啡和窯文創園區Chouse溪房子手作Amour阿沐(七)其它百貨公司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桃園大有店SOGO中壢店統領百貨台茂購物中心中壢大江購物中心GlobalMall桃園A8GLORIAOUTLETS華泰名品城ATT桃園筷食尚連鎖店家麥當勞桃園各門市家樂福中壢店、中原店、桃園店、經國店、便利購南竹店、內壢店、便利購大興店、便利購龍安店、便利購中正店大潤發平鎮店、中壢店、八德店特力家居桃園館、特力屋桃園平鎮店在地店家大溪大房豆干中正本舖大溪拿破崙派善美燒仙草張豐盛商行阿美米干皇統冷熱冰大麻鍋物飯店福容大飯店(中壢、桃園、A8)尊爵大飯店尊爵天際大飯店南方莊園渡假飯店觀光工廠巧克力共和國東和音樂體驗館江記豆腐乳文化館祥儀機器人夢工廠雅聞魅力博覽館郭元益糕餅博物館桃園酒廠卡司蒂菈樂園中天健康生活館義美生產.生態.生活廠區老k睡眠文化館金蘭醬油博物館光泉牛奶園地黑松飲料博物館金車咖啡文教館GFun機能紡織生活館台塑企業文物館可口可樂世界歐萊德綠建築總部中台資源科技觀光工廠福源茶廠源友咖啡文化館太平洋自行車博物館南僑桃園觀光體驗工廠大溪老茶廠利百代彩筆文創館-義百代餐館雄獅文具-想像力製造所手信霧隱城蛋寶生技不老村四、可在哪些地方店內閱讀?(一)藝文據點MOSBURGER摩斯漢堡桃園部分門市麥味登MyWarmDay桃園各門市拉亞漢堡桃園各門市城市漢堡桃園各門市伯朗咖啡館桃園部分門市丹堤咖啡中壢站前店易食小品桃園各門市知鳥咖啡hiiibirdieHeSaid早午餐DaisyCafé桌遊奶爸(二)髮廊曼都髮型桃園部分門市小林髮廊showlin-salon桃園部分門市(三)健身中心WorldGym世界健身俱樂部桃園部分門市、林口店極限健身中心桃園部分門市國際綜合運動會館中正店一起動EZDon健身學院桃園店、楊梅店TRUEFITNESS中壢瑜珈健身館TRUEYOGAFITNESS桃園會館HypercoreFitness超核心健身中心桃園藝文店The::Gym有家健身房創新店InspireFitness激活體能中心相信H運動空間內壢店焦點休閒健身中心龜山運動中心(四)銀行聯邦銀行桃園分行臺灣銀行桃園分行京城銀行桃園分行第一銀行桃園分行中國信託南桃園分行彰化銀行北桃園分行聯邦商業銀行北桃園分行上海銀行桃園分行新光銀行桃園分行凱基銀行桃園分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銀行南桃園分行板信商業銀行台中銀行桃園分行華南銀行桃園分行台北富邦銀行桃園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三民分行國泰世華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成功分行台灣企銀桃園分行星展銀行桃園分行安泰商業銀行日盛銀行桃園分行陽信銀行桃園分行彰化銀行桃園分行永豐銀行南桃園分行台灣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花旗銀行桃園分行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合作金庫銀行桃園分行中國信託桃園分行國泰世華銀行桃園分行三信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桃興分行台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聯邦商業銀行大業分行兆豐銀行桃園分行臺灣銀行新明分行彰化銀行中壢分行新光銀行中壢分行第一銀行中壢分行聯邦商業銀行中壢分行玉山銀行中壢分行臺灣銀行內壢分行第一銀行內壢分行第一銀行北桃分行 3.桃園市吉祥物如何申請?有相關的使用規範嗎? 一、本市吉祥物運用申請類別: (一)實體使用:指使用本市吉祥物實體偶裝。

(二)專用圖檔:指由本府製作關於本市吉祥物之文字、圖形、記號、顏色、動態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及其他足以使民眾認知為本府所製作之專用圖檔。

(三)衍生性授權產品:指以專用圖檔及本市吉祥物立體形狀為素材,為開發、產製、販售,並經本府核准,授權之各類衍生應用之產品。

(四)商業使用:指以獲取商業利益或金錢報酬為目的,利用本市吉祥物實體偶裝、專用圖檔之行為。

(五)非商業使用:指本府認定非基於營利目的利用本市吉祥物實體偶裝、專用圖檔、衍生性授權產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益目的或觀光推廣等利用行為。

二、本市吉祥物申請方式: (一)管理單位:本府新聞處。

(二)申請期限: 1.實體使用: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應於活動時間開始之日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出,其餘申請案件應於活動時間開始之日前一個月提出。

2.專用圖檔及衍生性授權產品: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應於使用期間開始之日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出,其餘申請案件應於使用期間開始之日前三個月提出。

三、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經政府機關(構)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團體(含法人): 1.本市吉祥物運用申請表及切結書。

2.申請人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納稅申報書收執聯。

4.提案企劃書。

5.其他經本府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二)政府機關(構): 1.本市吉祥物運用申請表。

2.提案企劃書。

3.其他經新聞處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四、桃園市吉祥物運用須知修正規定及制定手冊,請上新聞處官網>業務資訊>法規資訊(https://goo.gl/QkN3XT)檢視;吉祥物運用申請表,可至便民服務>檔案下載(https://goo.gl/jkBPyo)下載使用。

五、更多元、即時及豐富的ㄚ桃、園哥動態,請見「ㄚ桃園哥Tao&Yuango」臉書粉絲專頁(https://goo.gl/uiTjcU)。

4.桃園市三家有線電視公司服務範圍及服務專線? 一、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 (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01-668 (二)服務專線:2618968(手機請加03) (三)手機APP:凱擘大寬頻客服 (四)服務門市: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65號5樓 (五)經營區域: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蘆竹區、大園區 二、北健有線電視公司 (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22-098 (二)服務專線:4128813/4128811(手機請加03) (三)手機APP:中嘉客服 (四)服務門市:桃園市桃園區民有東路55號1樓 (五)經營區域: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蘆竹區、大園區 三、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 (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21-899 (二)服務專線:4050-5858(手機請加04) (三)手機APP:MYTBC (四)服務門市: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22號1樓 (五)經營區域: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大溪區、復興區 5.為何南桃園地區有線電視僅有一家「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可選擇? 一、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有線電視業者得以縣市為單位(1縣市為1區)提出經營申請,本市全區已劃為1區,並依法開放本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得以跨區經營。

二、申請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其系統服務範圍應達經營地區行政總戶數15%以上,始得開始營運,本市全區範圍廣大,槪估約涵蓋129,397(111年1月總戶數862,646戶*15%)戶方符合規定,除戶數限制外,亦有經營成本之考量,如頻道版權費用、網路維護費用、管銷費用等,初步估算,進場成本至少4.5億元,意即新進業者欲在本市經營須有相當之門檻,方能提供穩定收視品質及服務品質。

三、跨區經營開放後,本市僅於102年1月有「大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向NCC申請籌設,惟該公司後續撤回申請,目前尚無新進業者申請籌設;至於本市原3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營運人力及成本有限下,均無跨區經營之規劃,故維持北區2家(北健有線電視公司、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南區1家(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經營生態。

四、本府向來鼓勵優質業者投入競爭行列,期以優質競爭帶來更好收視服務;桃市府將持續與NCC妥善溝通,研擬是否有法規調整的可行性,以期透過良性競爭,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服務品質。

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收看有線電視是否有優惠?如何辦理? 一、低收入戶優惠:本市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檢附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向本市有線電視業者申請,免裝機費用及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並享有上網優惠。

二、中低收入戶優惠:本市登記有案的中低收入戶,檢附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向本市有線電視業者申請,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半價。

三、本市低收、中低收入戶收視優惠僅適用基本頻道510元方案,不適用於多元頻道分組方案。

7.經營出租套房,為何不能用一戶(一台多機)的方式收看有線電視? 一、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有線電視業者的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台幣600元為上限。

有線電視業者不得對同一戶之不同分機(即一台多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二、另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函釋收費標準規定,對於「戶」的定義,係以「家庭收視戶」為概念,意指同門牌的共同生活家庭。

相關資訊可參考NCC官網https://reurl.cc/MM20k。

三、出租套房雖為同一門牌,但屬營業租賃行為,不應視為同一家之共同生活戶,不適用一台多機租(借)用的方式。

但考量套房出租的樣態,對於有線電視仍是擴大利基,有線電視業者應有適當回饋,並應有較優惠的措施,可依收費標準第6條規定,與有線電視業者進行收視費用議價。

8.有線電視業者可否於節目或廣告中插播地方廣告? 一、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完整播送頻道供應事業之節目與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

但廣告之播送,經雙方事前書面約定者,不在此限;且其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者達成書面協議,則可依此協議插播地方廣告。

二、如有線電視業者播放的廣告內容,有違反前述情形,市民朋友可利用本市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市政信箱或向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新聞行政科反映處理(電話03-3322101分機6260、6261)。

9.有線電視纜線附掛市民土地或建築物引發爭議時,如何處理? 一、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規定,有線電視業者的線路非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不能鋪設,或雖能鋪設費用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鋪設。

但應選擇其損害最少的處所及方法,並應有相當之補償,並應於施工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土地、建築物所有人或占有人。

二、如您所有的土地或建築物,因有線電視纜線附掛或通過而引發爭議時,敬請向線路所屬的有線電視公司反映,也可利用本市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市政信箱或向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新聞行政科反映處理(電話03-3322101分機6260、6261)。

10.桃園市有線電視多元方案內容?何時施行?如何申辦? 桃園市有線電視多元頻道分組方案,各家業者提供6~7組收視方案供市民朋友有更多元選擇。

多元方案內容及業者聯絡資訊如下: 【111年桃園有線電視多元方案】 1.北桃園公司:現有基本頻道510元外,另提供A、B、C、D、E組多元方案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4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49元(包含A組共34個頻道) (3)C組:每月每戶299元(包含A組共48個頻道) (4)D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親子或娛樂套餐2選1) (5)E組:每月每戶60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500G超級錄影機PVR) 2.北健公司:現有基本頻道510元外,另提供A、B、C、D、E、F組多元方案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3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99元(A組搭配闔家餐+PVR) (3)C組:每月每戶399元(A組搭配闔家餐、兒童餐+Dongle無線上網20M) (4)D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3個精選HD頻道) (5)E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3個精選HD頻道) (6)F組:每月每戶55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6個精選HD頻道) 3.南桃園公司:現有基本頻道510元外,另提供A、B、C、D、E組多元方案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7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49元(A組搭配DVR錄影神器) (3)C組:每月每戶369元(A組搭配DVR錄影神器+豪樂組) (4)D組:每月每戶999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20M光纖寬頻上網服務) (5)E組:每月每戶599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DVR超級錄影神器) 【本市三家有線電視聯絡資訊】 1.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 (1)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01-668 (2)服務專線:2618968(手機請加03) (3)手機APP:凱擘大寬頻客服 (4)服務門市: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65號5樓 2.北健有線電視公司 (1)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22-098 (2)服務專線:4128813/4128811(手機請加03) (3)手機APP:中嘉客服 (4)服務門市:桃園市桃園區民有東路55號1樓 3.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 (1)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21-899 (2)服務專線:4050-5858(手機請加04) (3)手機APP:MYTBC (4)服務門市: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22號1樓 11.市民如有有線電視相關問題時,該向誰反映? 桃園市3家有線電視業者如有違反插播式字幕、插播廣告、權利保護(含線路拆除、定型化契約、斷訊、費用及設備等)或其他有線電視相關問題時,市民朋友除可向所屬的有線電視公司反映,也可利用本市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市政信箱或向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新聞行政科反映處理(電話03-3322101分機6260、6261)。

12.111年度桃園市各有線電視業者收費情形? 一、111年桃園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一)各有線電視業者基本頻道每月每戶收視費用上限為510元;年繳優惠每月折扣10元(每月每戶收視費用500元)。

(二)本市各有線電視業者多元頻道組合及服務方案如下: 1. 北桃園公司: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4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49元(A組搭配電影、體育頻道,共34個頻道) (3)C組:每月每戶299元(A組搭配綜合頻道,共48個頻道) (4)D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親子或娛樂套餐2選1) (5)E組:每月每戶60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500G超級錄影機PVR) 2.北健公司: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3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99元(A組搭配闔家餐+PVR) (3)C組:每月每戶399元(A組搭配闔家餐、兒童餐+Dongle無線上網20M) (4)D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3個精選HD頻道) (5)E組:每月每戶53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3個精選HD頻道) (6)F組:每月每戶550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搭配6個精選HD頻道) 3. 南桃園公司: (1)A組:每月每戶200元(27個頻道) (2)B組:每月每戶249元(A組搭配DVR錄影神器) (3)C組:每月每戶369元(A組搭配DVR錄影神器+豪樂組) (4)D組:每月每戶999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20M光纖寬頻上網服務) (5)E組:每月每戶599元(現有基本頻道搭配DVR錄影神器) (三)裝機、復機及移機裝置費用: 1.裝機費:1,000元。

2.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設置為100元;於主機裝機後設置為300元。

3.復機費: (1)契約終止:原訂戶在契約終止3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戶,比照一般裝機費收費。

原訂戶在契約終止3個月內(含3個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

(2)暫停收視: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暫停收視,未逾3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3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200元;暫停收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4.移機費:室內者,每機500元;室外者,每機800元。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收視費減免: (一)低收入戶:本市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免裝機費用及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並享有上網優惠。

(二)中低收入戶:本市登記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半價。

13.桃園市境內各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數位機上盒收費方式? 桃園市111年有線電視收視費用: (一)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台幣(以下同)510元為上限;年繳優惠每月折扣10元,即500元/月。

(二)裝機、復機及移機裝置費: 1.裝機費:1,000元。

2.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設置:100元;於主機裝機後設置:300元。

3.復機費: (1)契約終止:原訂戶在契約終止3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戶,比照一般裝機費收費。

原訂戶在契約終止3個月內(含3個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

(2)暫停收視: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暫停收視,未逾3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3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200元;暫停收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4.移機費:室內者,每機500元;室外者,每機800元。

14.有線電視收費標準中有關「戶」的定義?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98年2月2日以通傳營字第09841004180號函釋,收費標準規定對於「戶」的定義,係以「家庭收視戶」為概念,意指同門牌共同生活家庭。

套房出租雖為同一門牌,但屬營業租賃行為,不應視為同一家之共同生活戶,不適用一台多機租(借)用的收費方式。

二、考量此樣態是對有線電視擴大利基,系統經營者應有適當回饋,並給予優惠措施,有線電視業者可依收費標準第6條之規定,視個案與收視戶保留議價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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