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及認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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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身分不明或行方不明,生父可單獨持憑DNA親子鑑定報告書辦理。

離婚前與他人同居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出生登記?生父可否主張認領?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出生及認領登記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便民服務 >戶政問與答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與不明身分女子同居所生之子女,如何申報出生登記? 生母身分不明或行方不明,生父可單獨持憑DNA親子鑑定報告書辦理。

  離婚前與他人同居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出生登記?生父可否主張認領? 女子在離婚前與他人同居所生子女,應視為其與前夫之婚生子女,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俟獲得勝訴之確定判決後,更正為非婚生子女,生父再出面申請認領登記。

  我在國外生了寶寶,而我和我先生在台設有戶籍,請問如何辦理出生? 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在國內不辦理出生登記,請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初設戶籍之定居證,等收到移民署的通知後再由戶長或寶寶的法定代理人準備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定居證或由戶長或法定代理人出具委託書由受託人帶委託書、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

入出國及移民署臺中市第二服務站,電話:04-25261087,04-25269777。

  認領非婚生子女應備什麼資料? 認領登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應備妥認領人身分證、印章、認領書約(經生母於認領書約簽章)、被認領人戶口名簿、身分證(未領證者免附)。

  可否委託他人代辦認領登記? 依戶籍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之規定」,故認領登記,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我和女朋友(皆已成年)生了一個小孩,我們不要結婚,我想先辦認領且小孩要從父姓,並由我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請問需要帶哪些證件及資料? 一、認領人及生母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被認領人(小孩)的戶口名簿、身分證(未領證者免附,如需換證應備二年內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之相片1張)。

三、提憑認領書,並約定從姓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

  請問生父為外國人,如何認領非婚生子女? 認領人(生父)提憑身分證明、並符合我國及生父本國認領成立要件有關法令規定文件或法院認領公證書、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身分證(未領證者免)申辦。

   新生兒出生幾天應申報出生登記,如何申請臺中市生育津貼補助? 新生兒出生登記申辦期限為60天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臺中市生育津貼申請資格: 一、民國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新生兒。

二、新生兒之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三、應於新生兒出生後60天內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並同時申請生育津貼。

四、100年5月16日起申請人持身分證、印章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即當場核發生育津貼新臺幣1萬元整。

五、前項申請得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發布日期: 2015-06-04 發布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 點閱次數: 1091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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