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239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第239 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刑事訴訟法 相關判例 友善列印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第239條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