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會有罰則? - 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包裝食品未依「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辦理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標示不實依違反同法第28條規定,處4萬以上400萬以下罰 ... 首頁(current) 法規及公告查詢 常用問答查詢 影片專區 其他相關資料 活動報名 登入 食品標示常用問答區 友善列印 關閉頁面 瀏覽人次 00000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5版權所有|系統維護:融易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延伸文章資訊
- 12021年食品營養標示不實罰鍰新規!罰金額度計算說明 - 振泰檢驗
什麼情況沒做標示會被裁罰? (1) 以下產品:. 有容器或外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滌劑、 ...
- 2食品標示新上路,聯合稽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 衛生福利部
- 3散裝食品之標示如不符合規定,其罰則為何?
2.如標示不實,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處以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關閉頁面. 瀏覽人次 077666
- 4產品日期標示不清或錯誤,業者應如何處理? 案例十三 - 經濟部 ...
三、本案例,神奇食品公司所生產之松露巧克力外包裝上雖有. 依法標示製造日期,但卻標示「未來日期」,明顯有不實情形,已. 與前述商品標示法及食安法之規定有所抵觸,依食 ...
- 5105年7月起上路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 - 衛生福利部
(二) 罰則 105年7月1日起製造的產品,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安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