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父母遺產女兒逾6成 - hedy8899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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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父母遺產女兒逾6成 ... 3/8婦女節,但法律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卻無法落實。

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台灣「性別圖像」指出,. 民法雖明定兩性都有繼承財產的 ... hedy8899的部落格 跳到主文 最有價值的金融服務來自於真誠的心 Careourcustomers,orsomebodyelsewill.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r08Fri201316:59 拋棄繼承父母遺產女兒逾6成 拋棄繼承父母遺產女兒逾6成 2013/03/07 遠高於男性的不到四成律師提醒兄弟「幫忙」姊妹代簽放棄繼承恐吃官司 【聯合報/記者姜兆宇/台北報導】 3/8婦女節,但法律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卻無法落實。

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台灣「性別圖像」指出, 民法雖明定兩性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但「法不入家門」, 女性常因傳統觀念作祟,拋棄繼承父母的遺產; 去年拋棄繼承者中,女性占了六成三,比男性高出一大截。

統計也顯示,這五年來,女性拋棄繼承者的比例,一直維持在六成以上,男性始終不到四成。

  主計總處官員說,事實上,許多女性不只在父母過世時拋棄繼承; 父母在世時,收到的餽贈也不如兄弟;贈與稅申報的受贈者性別, 近五年來,女性受贈者占四成、男性則占六成。

  律師謝承益說,民法「繼承篇」參考西方法制獨立人格、男女平等原則, 明定財產第一順位繼承權人「不分男女」, 所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兒女、孫子、孫女等,都可以繼承財產。

  謝承益說,法律論理上,女性一定有繼承權,無奈由男性繼承家產的風俗民情無法根絕; 不過,現今社會潮流下,女性繼承家產已經愈來愈多。

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衛航提醒,法律已經展現男女平權, 面對繼承時,女性可以更堅定些,但不一定要和兄弟撕破臉。

張衛航還說,現實生活中,經常有兒子在父母彌留時, 就把定存轉到自己名下戶頭,恐涉及「侵占」; 甚至也有兄弟「幫忙」姊妹代簽放棄繼承,恐怕會吃上「偽造文書」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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