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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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說:否定說一告訴權依取得原因之不同,可分被害告訴權與犯罪告訴權。

... 四年三月二日之刑庭決議認為「關於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現時已滿二十歲,當時被害​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律問題 PDF 友善列印 法律問題 發文字號: 法務部(88)法檢字第001180號 座談日期: 民國88年04月29日 座談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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