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第二編分則
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0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1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362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電子六法全書
第九節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36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 ...
- 2中華民國刑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宣告前二條之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 ... 第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3第363 條 - 法源法律網
檢視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102 年01 月23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42018一般警察四等(5本)送阿摩vip 363天 - 蝦皮購物
犯罪學售價550 賣500 #刑法概要售價580 賣350 #國文(作文.公文) 售價500 賣450 #法學緒論售價600 賣500 #警察法規售價770 賣600 #購買三本書送阿摩vip;...
- 5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