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 ... ☰首頁Home關於學會AboutUs簡介關於我們入會腎臟專科營養CKD公告訊息Information學會資訊Information理監事會議紀錄Meetingminutes相關學術訊息AcademicInformation研討會課程SeminarCourse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Conference徵人啟事會誌Journal編輯委員名單投稿須知會誌每週資訊彙整ePaper電子報會員專區Member會員基本資料理監事會議記錄年會專區ActivityArea年會公告年會報名獎勵辦法及得獎名單活動集錦活動花絮EventHighlights相關連結Link 年會報名專區營養知識庫營養指引營養新知爭議議題 Home››公告訊息Information››相關學術訊息AcademicInformation 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

  三、「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規定預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9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詳細資訊及檔案下載:《請點我》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