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和解有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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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有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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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之效力
在訴訟進行中,如有可以協商之機會,仍可隨時尋求和解。
至於和解的方法有下列2種
一、法庭外和解
即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條件,終止訴訟,和解如已成立,即由原告撤回其訴,並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但此種和解只有在當事人間有其效力,日後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