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認列 - 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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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後學系之科目學分、授課內容及其訂定之抵免學分辦法認抵。

Q4: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總數之準則? A4:轉入二年級者 ... Togglenavigation 教務處單位簡介教務長副教務長同仁介紹相關法規招生組最新消息業務職掌入學管道大學部學士後碩士班博士班校內轉系轉學境外其他報名系統榜單公告相關法規考生專區參考資料Q&A大學甄選入學(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碩博士班甄試、碩士暨碩專、博士班入學考試外國學生入學校內轉系醫事人員養成、僑生私醫聯招轉學註冊組最新消息業務職掌正備取生報到系統學業成績多元修業畢業訊息註冊學籍相關法規表單下載國家考試統計資料新生專區Q&A休/復學/基本資料學業成績抵免/認列學分進度查詢畢業審查成績單/證明書申請研究所多元修業輔系/雙主修學生證書卷獎註冊組信箱課務組最新消息業務職掌選課系統及相關資訊課程委員會作業說明相關法規表單下載講義送印申請系統實習課程專區研究倫理課程專區行政教師學程專區Q&A選課校際選課教室、教學器材借用期末考試暑修講義送印教學資源中心最新消息中心簡介業務職掌相關法規表單下載深耕計畫計畫總覽教學評量委員會在地國際化專題研究課程Q&A教學助理學習預警制度教學/課程評量教學獎提昇教師教學表現暨課程品質獎勵評量尺規(Rubric)磨課師(MOOCs)雲端即時反饋系統(ZUVIO)教師發展中心最新消息重要公告本校活動友校活動中心簡介主任的話大事記業務職掌教師教學專業認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校級社群傳習教師簡介相關法規表單下載推動成果教師發展相關連結Q&A教師繼續教育新進教師研習營專業學習成長社群及諮詢My2TMU(e-portfoilo)教務處職員交流園地新進教師Q&A教學型教師醫學模擬教育中心雙語教育推動中心最新消息業務職掌中心組織架構雙語化學習計畫相關法規表單下載EMI課程查詢教育訓練資訊相關連結臨床教育委員會最新消息委員會簡介設立宗旨及目標任務及組織成員大事紀業務職掌臨床教育e-portfolio2.0推動成果相關法規表單下載相關連結Q&A ::: 首頁註冊組Q&A抵免/認列 抵免/認列最新消息業務職掌正備取生報到系統學業成績多元修業畢業訊息註冊學籍相關法規表單下載國家考試統計資料新生專區Q&A休/復學/基本資料學業成績抵免/認列學分進度查詢畢業審查成績單/證明書申請研究所多元修業輔系/雙主修學生證書卷獎註冊組信箱 Q1:轉系生如何申請學分認列? A1:依學校公告之行事曆期限,至線上填寫【抵免/認列線上系統】。

填寫完成後,列印       「轉系所學位學程學生畢業學分認列申請表」,連同歷年成績單(正本),寄達或親送         至教務處註冊組。

(限轉入當學期辦理) Q2:經轉學考試入學者,如何申請抵免?  A2:轉學新生於入學時,依學校公告之行事曆期限辦理轉學生學分抵免,至線上填寫       【抵免/認列線上系統】。

填寫完成後,列印「學生抵免科目學分對照表」連同轉         入前肄(畢)業院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修業證明書影本(僅肄業者須提供)及課程         佐證資料寄達或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Q3:轉學生申請抵免之必選修科目依據? A3:抵免科目學分以轉入前報名所填之肄(畢)業院校修讀者為原則。

必選修專業科目依轉         入後學系之科目學分、授課內容及其訂定之抵免學分辦法認抵。

Q4: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總數之準則? A4: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年級應修學分總數為原則;轉入三年級         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二年級應修學分總數為原則。

轉入年級起,每學         期至少應修學分數不得減少。

Q5:轉學生或新生申請抵免之通識課程如何認定? A5:1.本校肄(畢)業者,通識課程可以依新入學之當學年標準全部認抵。

        2.非本校肄(畢)業者,通識課程最多只能抵免14學分。

Q6:提高編級,需抵免已修讀過學分為多少? A6:1.若抵免必修學分總數達28學分或已達一年級所有必修學分數者,得提高編級至二年            級。

        2.若抵免必修學分總數達56學分或已達一、二年級所有必修學分數者,得提高編級至            三年級各系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3.請參閱【臺北醫學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要點】。

Q7:科目名稱及課程內容抵免認定?  A7:1.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2.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例:中國近代史與中國現代史)。

       3.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例:電腦概論與電子計算機導論)。

        4.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認定之。

Q8:抵免學分之申請期限?  A8:抵免學分申請期限,轉學生及新生須於入學當學年度辦理完成。

Q9:學分數抵免原則為何? A9:1.以多抵少者: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

(例:原校「英文閱讀」一學期3學分,可以            抵免本校「英文閱讀」2學分)。

        2.以少抵多者:抵免部份學分數後無法補足另一部份學分數者,則不予抵免或應再行            修補下學期學分數。

Q10:抵免學分之採認單位。

A10:必選修學分採計年限及科目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辦理;通識學分由【通識教育中           心】;體育由【體育處】辦理。

Q11:審查結果通知方式。

A11:請依照當學期公告時程至本校學號信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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