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文摘-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的「法律暴力」及其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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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日治之初,政治反抗者本於武力抗官傳統對抗日軍,殖民統治當局乃訴諸軍事暴力,繼而兼施法律暴力,並以對西來庵事件的嚴酷判決作結。

但一般人,則在法律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論著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的「法律暴力」及其歷史評價 編著譯者: 王泰升 資料來源: 台灣作者提供 頁  數: 25 點閱次數: 1317 下載點數: 100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王泰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國家法;殖民統治;外來統治;政治反抗;暴力;民法;刑法;中國國民黨;族群;二二八事件;歷史評價 中文摘要: 日治之初,政治反抗者本於武力抗官傳統對抗日軍,殖民統治當局乃訴諸軍事暴力,繼而兼施法律暴力,並以對西來庵事件的嚴酷判決作結。

但一般人,則在法律體制內,對抗法律暴力。

按日本基於其殖民統治之需要,頒行部分具有近代性的刑事法,而台灣人僅能以子之矛,即近代性,攻子之盾,即日本政府之濫行國家暴力;民事法雖亦有一部分的法律暴力性格,但台灣人相當能善用其中有利於人民者。

於日治中期,台灣人政治異議者開始運用明治憲政體制所承認的臣民基本權利,謀求改善殖民地法律暴力之道,但統治當局仍根據當時的國家法律來壓制,不過像台灣議會請願運動領導者,僅有幾位遭法院判處幾個月的徒刑。

對於如台灣共產黨般否定憲政體制者,殖民統治當局則施以強度較高的法律暴力。

於日治晚期,歷經數十年法律暴力鎮壓的台灣社會,已難以反抗國家權威。

戰後接管台灣之來自中國的國民黨政府,基於仇日情緒及中國國族主義,漠視日治時期台灣歷史,全然貶抑當時的法制。

但是國民黨同樣以「復興基地」說把台灣人民當工具,以法律暴力踐踏人民,於二二八事件更濫施日治初期才有的軍事暴力,使得許多具日治經驗的本省族群台灣人,反而肯定日本所帶來的法律秩序,且以某些本省族群菁英為主的政治反對陣營,亦採取「在不義體制內對抗不義」的作法。

國民黨不像日本殖民者可從島外源源不斷輸入統治階層,只能一方面以法律暴力壓制反對勢力,另一方面現地培養跟隨者,但仍擋不住自由民主的浪潮,終於讓出掌握55年的中央行政部門執政權。

於今,國民黨長期憑恃法律暴力所傳播的歷史評價,依然與從台灣人民觀點出發的其他歷史評價並存,但無論如何,應譴責未來再出現任何形式的法律暴力。

目  次: 一、緒言:問題所在與分析概念的設定二、對政治反抗者施加軍事暴力與法律暴力(一)台灣在地人的政治反抗活動(二)日本殖民統治者的訴諸軍事暴力三、在法律體制內對抗法律暴力(一)一般人民的刑事、民事法律生活(二)政治菁英在不義的憲政體制內對抗不義四、日本在台殖民統治的事後評價(一)此議題在戰後國民黨統治下台灣的發展(二)從台灣人民觀點所看到的「法律暴力」五、結語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第7、8條(36.01.01版) 中華民國刑法第135、277、346條(99.01.27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624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度上字第397號民事判決 96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紀錄法律問題四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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