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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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多音,或多音字,當中音變而意思不同者俗稱破音字。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1994年5月公告試用,經審議修訂於1999年正式在臺灣 ...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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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多音,或多音字,當中音變而意思不同者俗稱破音字。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1994年5月公告試用,經審議修訂於1999年正式在臺灣頒佈使用。
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應外界意見與需求,目前正在進行該表的修訂工作,初稿將公告到2014年6月,定案前,教學和考試仍照舊規[1]。
目次
1制訂背景
2審訂方式
3使用情形
4爭議
5審訂委員
6註記
7參考文獻
7.1引用
7.2來源
8外部連結
9參見
制訂背景編輯
1920年第六屆全國教育聯合會於上海開會,議決以北京音為國音標準,以至少受過中等教育的北京當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
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與國語留聲機片發行,使國語運動之京音、國音之爭,日漸平息,走上「國音京調」的發展。
1924年,吳敬恆主持國語統一籌備會談話會,確立以北京音為標準,然為顧及讀音與古今異讀等問題,保留許多「又讀」讀音。
1932年5月7日,國民政府教育部以三〇五一號布告,公佈《國音常用字彙》,正式確立以北京音系為標準國音。
整體而言,中華民國國語雖以北京音為基礎,然仍保留部分其他區域北方官話的方音,而原有北京音中又保留許多當地特殊音讀、傳統韻書字音,因而有正音、又音的分別。
中國傳統讀書人誦讀古典書籍時,如詩詞平仄、押韻等,有其固定音讀,是所謂「讀書音」,因此又有所謂日常語音與讀音的差別。
而自宋代以後,行文之中若詞性有所轉品變換,則也會改變音讀,是所謂歧音異義。
此外尚有通假音讀、外語譯音、輕聲、變調等,遂形成國語中一字多音的現象,形成教學困擾。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應各界要求,於1987年7月召集組成國語一字多音審音小組,以使國語讀音單純化、標準化,便利教學。
審訂方式編輯
審訂人員依教育部所頒布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重編國語辭典》為收字依據,並依台灣商務印書館《國語辭典》、《國音字典》、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編國語辭典》、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國音標準彙編》、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出版部《中文大辭典》、國語日報社《國語日報辭典》、《國語日報破音字字典》、三民書局《大辭典》、藍燈文化事業公司《中文辭源》、益智書局《破音字集解》、新學友書局《新學友破音字典》、聯貫出版社《聯貫國語破音辭典》、台灣國民小學國語課本、國民中學國文科課本及華視出版社《每日一字》(僅於取音與他書有異時方標示之),選取多音字,共擇定4253字。
另外並參考《現代漢語辭典》、《普通話異讀詞三次審音總表初稿》(文字改革出版社1963.10)、《多音多義字用法舉例》(齊學初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11)、《多音字分讀研究》(王志成文史哲民75.1)此四家審音資料。
《審訂表》將正音、又音、語音、讀音、歧音異義等不必要分讀之多音併成一音。
為求便利教學,將不必要的多音分讀,且無辨義作用者,併讀為一音;遇有一字多音並行於今而難取捨或因動名詞之分破讀、動詞內外向之分破讀、動作對象不同而破讀者者則透過問卷決定,問卷對象主要為語音學專家、中小學國語文教師及出身北京且有實際教學或研究成果的社會人士。
至於審訂內容則以日常語彙為主,過於冷僻的字詞、古典詩詞格律、古人名、姓氏、地名的特殊讀法則暫不予審訂,亦不收錄。
通假音則予以保留,並於表中加以註明。
基於假借或「A為B之異體字」事由之破音亦予以保留。
而原有文白異讀後統讀為白讀音者,係針對白話中書面語詞情況,朗讀文言時仍可套文讀。
至於國語連讀時的變調、變音字則不列入審查。
審訂結果以表格呈現,依部首筆劃順序排列,以注音符號標音。
表格分流水號、國字、審訂音、詞例、限讀說明、通假說明、備注等七項欄位。
若歸併為單音字者,不舉詞例;仍為多音者,則依序編號標示,並舉詞例說明。
使用情形編輯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正式頒布後,坊間各版國文課本亦依此修訂讀音,然而許多文言文選文特殊讀音仍無法確定,各版課本各行其是,尤以高中選文讀音爭議最多。
國立編譯館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中,明訂國字注音應以教育部公告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依據,而高級中學國文科教科用書審定委員會卻表示「對古典詩詞格律及古音將不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審查依據」。
於國中基本學力測驗、高中學科能力測驗等升學考試,教學者與學生多所疑慮(事實上針對新舊標準上取音不同者不會列入出題範圍)。
許多代表性字典、辭典並未隨之更改讀音(但亦有字辭典以附錄方式標記工具書取音與審定表差異,如《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反而使教學無所適從。
部分審訂讀音與原有流通讀音相悖,亦不利推廣。
許多國文教師則呼籲應重新進行審訂,教育部而後召開會議修正審訂表,初稿新增「仔」中「ㄗㄞˇ」(zǎi)音,但「骰」仍統讀為讀音「ㄊㄡˊ」(tóu)。
全國語文競賽規定朗讀應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然而實際評審時,並未完全依此評定優劣。
字音字形比賽則規定需書寫國字標準字體及依循《一字多音審訂表》。
由於推行時間尚短,除升學考試之外,對社會流通使用影響甚微,電腦注音輸入法也多未依審訂表修正(新酷音輸入法可以舊審定表或新審定表讀音輸入,但僅限於phone.cin,tsi.src仍依審訂表頒布前舊音)。
爭議編輯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審音小組審訂音讀時(1999年3月,88年3月公告),依循社會流通習慣,改從約定俗成的音讀,如「癌」字讀為「ㄞˊ」(aí)、口語「滑稽」讀為「ㄏㄨㄚˊㄐㄧ」(huájī,原讀音同「古稽」,如《史記‧滑稽列傳》),[註1]101年(2012年)初稿維持不變。
然而部份音讀卻不循此原則,如「誼」統一讀為「ㄧˋ」(yì),「液」統一讀為「ㄧㄝˋ」(yè)。
許多原本動詞、名詞分讀的音也改為一音,如「騎」統一念「ㄑㄧˊ」(qí)、「使」統一念「ㄕˇ」(shǐ)等,與臺灣社會習慣相異。
部份音讀刻意維持某一音讀,也與臺灣社會習慣相悖,如「骰」音「ㄊㄡˊ」(tóu)、「莘莘」音「ㄕㄣㄕㄣ」(shēnshēn)、「扛」桌子讀為「ㄍㄤ」(gāng)等。
另外「主角」的「角」仍定為「ㄐㄩㄝˊ」(jué),也與臺灣社會大眾讀為「ㄐㄧㄠˇ」(jiǎo)[註2]習慣不符。
原本發展出用以分辨語義的聲調,也混成一音,如臺旅「法」(ㄈㄚˋ,fà)(法國)、臺旅「法」(ㄈㄚˇ,fǎ)(法律),統一念「ㄈㄚˇ」,造成口頭交流的不便。
不少學校教師也十分反對該審定表,認為這樣造成很大困擾。
電視新聞曾報導過相關爭議,報紙偶而也可看到相關投書。
臺中市教師會、臺中市立忠明高中教師會等團體甚至推動聯署要求廢除《一字多音審訂表》。
審訂委員編輯
專案主持人、總審訂:李鍌
審訂委員:李殿魁、林國樑、柯遜添、柯劍星、胡建雄、楊秀芳、蔡雅琳、張希文、張孝裕、張文彬、曾榮汾註記編輯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滑」備註:「『滑稽』一詞口語音ㄏㄨㄚˊ,於文言音ㄍㄨˇ,如『滑稽列傳』、『突梯滑稽』。
」
^「腳色」、「主腳」等詞音ㄐㄧㄠˇ(jiǎo)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一字多音//教部正音牛仔ㄗㄞˇ褲、歌仔ㄗˇ戲.[2017-12-09].(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31).
來源編輯
《國音學》正中書局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讀音探析〉宋裕翰林國文專刊第五期2004.3外部連結編輯
教育部國語一字多音審訂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88年3月公告)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初稿(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101年12月12日公告)
教育部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說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與《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取音差異表參見編輯
語言主題
漢字文化圈主題
中華民國主題
台灣主題
多音字
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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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二、附《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於後如 ... 國語日報破音字字典(國語日報社民國72.11) ... 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語言文字規範手冊增訂本語文出版社民國1992.03).
- 4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初稿) - 教育部語文成果網
審訂目標在於使多音字標準化、簡單化,以降低教學及. 日常使用中於多音用法莫衷一是之情形。 貳、審訂範圍. 基於審訂目標,本表審訂範圍係以教學及日常生活所需為主,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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