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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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 ...
撤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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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 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的差別@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撤銷」,法律行為已經發生但因為意思表示錯誤,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意思表示無效,而必須撤銷。 若經撤銷,使得法律行為溯及既往自始無效 ...
- 2撤銷、撤回、解除- 廢止、無效、效力未定@ 關於愛 - 隨意窩
「撤銷」係指法律關係發生前或發生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存在瑕疵,表意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發生效力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歸於消滅。簡單講就是「將本有瑕疵之意思 ...
- 3撤回、撤銷、終止與解除契約之差異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所謂「撤回」指的是,當意思表示尚未到達相對人。亦即,法律行為根本尚未生效時,表意人可以將其意思表示撤回,以阻止效力發生。 民法第95條 ...
- 4撤銷和撤回有何不同? - 新竹縣政府
此時為該無效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義務。 撤回:對於未生效力之行為,阻止其效力發生之意思表示。其與撤銷之不同,在於撤銷是消滅已生 ...
- 5民法-法律行為之撤銷-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民法-法律行為之撤銷1意義: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經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則原已發生效力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若撤銷權人於法定期間內(除斥期間)不為撤銷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