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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效日期: 就是食品最久可以放到什麼時候的意思,例如有效期限是94.10.15,意思是這個食品放超過94年10月15日以後,品質安全都會令人擔心,所以過期的食品不要買,家裏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現在位置首頁 > 小博士信箱> 主題瀏覽 回上一頁 我要找書 題  目小朋友,買包裝食品時,食品標示其實就像是食物的身分證,請問包裝食品外包裝上的食品標示,至少都要在寫明哪幾件事呢?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建置的"學童正確飲食及體型意識網:我是營養獅">學童專區(http://food.doh.gov.tw/children/index.html) 答  案1.品名: 就是包裝裏食物的名字,例如牛奶、紅豆麵包等。

2.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 這裏會說明食物的組成成份和多少量,若以前面所說的紅豆麵包為例,可能標出來的內容物有麵粉、紅豆、糖…等,再加上這個麵包的重量(例如200公克),這樣同學們就知道吃一個紅豆麵包有多”大”,一個紅豆麵包其實也不是紅豆加麵包而已囉。

3.食品添加物名稱: 有些加工食品為了達到食物的色香味俱全及能夠放得久一點,會在食品製造過程中加一些食品添加物,只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都有一定的用途和用量標準,食品製造業者除了必須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物以外,還要把用了什麼添加物告訴消費者,所以必須把食品添加物的名稱標在包裝上,讓買的人知道,因為消費者有權利知道把什麼東西吃進肚子裏哦。

4.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有責任心的廠商一定都讚成把自己的公司的名字,電話等說的一清二楚,因為這是負責的行為,萬一消費者對產品有何不滿意可以很快的用電話通知廠商,反過來說,如果同學們發現一個包裝完整的食品上面都沒有廠商的名字和電話等資料,那就等於是來路不明囉,這樣的東西當然要拒絕買。

5.有效日期: 就是食品最久可以放到什麼時候的意思,例如有效期限是94.10.15,意思是這個食品放超過94年10月15日以後,品質安全都會令人擔心,所以過期的食品不要買,家裏的東西不小心放到超過有效期限也不要捨不得丟掉。

除了上面提到一定要標示清楚的事項外,有時還會有特別標明的資訊,例如冷凍食品(像是冰淇淋或冰棒等)會特別告訴你要放在溫度-18°C以下保存或冷凍炒飯要怎麼加熱等等,所以,同學們買食物時,要先看清楚食品標示,再決定買不買,那你就是個聰明的消費者! 出  處 http://food.doh.gov.tw/children/index.html 回頁首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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