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的函數(Function)vs方法(method) | 又LAG隨性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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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段有些難度,略過並不影響後續理解。

在幾天前,我實現了一個可以傳入函數呼叫的類別(CallableClass),相關可以參考「用Python實現CallableClass」。

起初,我實現Meta-Class的方式,是在defineclz.__new__(clz,*args,**kwargs)實例(instance)後,將實例增加函數成員(FunctionMember)。

不過這樣做並不太成功。

會需要使用instance.__call__(f,*args,**kargs)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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