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小百科- 何謂「保證」?何謂「連帶保證」?-銀行局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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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謂「保證」(俗稱「作保」),就是當事人(指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約定,當主債務人(例如借款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例如銀行)的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的契約, ... 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管會 銀行局 證期局 保險局 檢查局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雙語詞彙| | | 字級: 小 中 大 至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保證法律問題】保證契約之成立,須以書面為要件嗎? - 台灣 ...
按「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契約之成立,本不以作成書據為要件,雖無書據而有其他證明方法,足證其 ...
- 2委任保證契約 - 第一銀行
擔保信用狀專用-借款保證). 立委任保證契約人. 公司(以下簡稱委任人),茲邀同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保證人),將本契約下表所開質. 抵押物(以下簡稱擔保品)設定 ...
- 3二十、何謂保證契約?及其實例題。 -天秤座法律網
保證契約,乃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民法第739條)。由此可知,保證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時,保證契約即成立,不 ...
- 4保證、連帶保證及拋棄先訴抗辯權之區別為何?-國軍退除役官兵 ...
至於保證債務之範圍,依民法第740條規定:「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括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亦即為他人作保時,保證人除主 ...
- 5民法§739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相關法條 ... 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