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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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後,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且符合前款規定者。

前項所稱之二歲至四歲及五歲幼兒,以申請補助之學年度九月一日年滿該 ... 目前線上:604人,瀏覽人次:61431183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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