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服務人員條例§38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EN
第38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每年未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
二、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於規定期限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或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教保服務人員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係因不可歸責於教保服務人員之事由所致,並經查證屬實者,不予處罰。
前項情形可歸責於幼兒園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幼兒園負責人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民國106年04月26日)
EN
第27條
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且幼兒園應予協助。
前項任職後每二年之訓練時數,得併入第一項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新教育訓練系統
... 十字會 A01RC111002急救員16小時訓練班; 2022/05/28 臺灣省紅十字會 A01Y111002急救員16小時訓練班; 2022/05/28 高雄市紅十字會 A21E11...
- 2111年度BLS (BTLS、CPR+AED) 基本救命術急救訓練 ... - 隨意窩
111年度急救教育訓練科目介紹 一、訓練科目 : 科別時數內容/課程時間費用1.基本救命術(BLS) 8H 2.基本創傷救命術、3.心肺復甦術400 8:30~17:30(午餐自理,休息一小時)...
- 3托育人員研習時數8小時【基本救命術訓練暨緊急救護BLS證照 ...
教保人員、托育人員研習時數8小時【基本救命術訓練暨緊急救護BLS證照班】. 活動日期:2021-05-15.
- 4BLS(基本救命術)訓練班(8小時) - 台北市紅十字會
課程內容:認識紅十字會,基本救命術概述,傷患運送,止血,包紮(頭部、手掌、懸臂帶),心肺復甦術(CPR),呼吸道異物哽塞,測驗,共計8小時。 報名流程:.
- 5111年度基本救命術BLS 8小時課程 - 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
基本救命術BLS 8小時課程~此課程含長照人員積分一、課程目標: (一)、為推廣急救教育,當發現心臟停止之病患,能第一時間辨識通報及施予心肺復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