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圖書館自修室使用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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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1、自修室座位採自動化系統管理,讀者須持本館個人借閱證至現場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登記,. 一人限登記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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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館自修室入座方式包含以下兩種形式:  (一)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1、自修室座位採自動化系統管理,讀者須持本館個人借閱證至現場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登記,         一人限登記一位。

     2、讀者應於登記時間十五分鐘內(以座位管理系統時間為準)於自修室入口感應借閱證報到並入座。

        逾時未報到視同棄權,其座位開放給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3、已登記座位之讀者出入自修室皆需感應借閱證,離座逾一小時取消原登記座位,並開放給現場讀         者登記。

     4、讀者入座時若發現有上一位讀者遺留物品,請洽櫃檯人員協助清空。

     5、讀者應持本人借閱證進行登記及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名義、交換或轉讓他人使用,或有不正常進         出之行為,如經本館發現,得立即終止其使用座位之權利,並以違規計。

     6、所有連線之座位管理系統違規累積超過三次者,本館得暫停九十天登記及使用權利。

     7、每週一至週五:八時三十分至二十時三十分,自修室規劃為「安靜閱讀區」,該區域不得使用筆         記型電腦、計算機及會產生聲音干擾其他讀者之設備。

 (二)新北市立圖書館各分館、圖書閱覽室:      1、自修室座位採人工管理,由讀者自由入座,不得預佔座位;本館得視情況於開館前發放號碼牌,         讀者須排隊領取號碼牌後遵守秩序進場,必要時得另行調整並公告於本館網站及公布欄。

     2、讀者應於開館時依序入館,坐定位後本館即進行清查,未清查前,請勿離座,未到位者,視同         放棄,由後補者遞補。

     3、讀者若需暫離,以一小時為限;每日將不定時巡查並清查座位,首次發現將放置「巡查時間單」         告知。

上述情形之座位,於第二次巡視時將座位清空並開放給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三、同一讀者於同一時段僅可登記、使用一座位或空間(含自修室、資訊檢索與數位資源區、視聽座位、     多功能空間、陽光小屋等)。

四、為使讀者公平取得自修室座位,禁止於排隊動線上黏貼紙張或放置物品佔位。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若有遺失,本館不負保管之責,閉館時須將個人物品攜出。

五、凡經取消座位之讀者物品與閉館後留置於館內之物品,將集中放置於指定櫃檯,請於開館時間內領回     ,三天內未取回視同遺失物處理,如為易腐敗物,本館得直接處理。

六、自修室為公共閱讀場所,不得有躺臥、吸菸、飲食、嬉戲追逐、喧嘩吵鬧或以物品佔位等其他影響讀     者權益之行為;另為維護讀者閱讀品質,自修室不提供插座充電,使用座位應避免發出聲響等干擾他     人閱讀之行為。

七、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1 新北市立圖書館-所有連線之座位管理系統列表.pdf 2 新北市立圖書館自修室使用管理要點(1080717).pdf 快捷列 讀者登入 館藏查詢 E書房 分館查詢 電子資源 讀者帳戶 服務時間 座位預約 一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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