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之都杭州新規:10歲以下童模不能代言。「妞妞」事件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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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會同當地多部門,推出《關於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
意見要求:
①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②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周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
③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
④不得讓兒童穿戴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或引導兒童作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動作、行為;
⑤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一般相信,這項規定是因為之前的童模被媽媽踢一腳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