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Menu Skiptocontent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08年11月15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35495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13071128_1083115470_ATT1 搜尋關於: 近期文章 財團法人國泰人壽慈善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