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中華民國的中央行政機關共分為三級,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 ... 依照該法第六、七、八、九條的規定,行政院設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國立故宮 ...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017年7月7日,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部會」重新導向至此。
關於「部會」一詞的廣泛用法,請見「部」。
延伸文章資訊
- 1地方政府 - 中華民國總統府
自88年起,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及縣(市)為我國第1層級的地方自治團體。 我國目前有6個直轄市、13個縣及3個市。6個直轄市 ...
- 2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不相隸屬機關之指揮監督,應以法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第15條(中央23級機關派出地方分支機關之權限). 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於其組織法律規定 ...
- 3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 植根法律網
- 4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的中央行政機關共分為三級,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 ... 依照該法第六、七、八、九條的規定,行政院設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國立故宮 ...
- 5「機關」與「單位」 - 桃園市政府
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定,本府一級機關的數量上限為32個,103年1月1日增設 ... 從前述內容來計算,機關有單獨的組織法規,有獨立的編制員額可編列預算予以進用正式 ... 依據前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