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產除非我獨得,否則就不辦理繼承!」哥哥仗著母親寵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日前有一讀者來訪,向我哭訴其父親已往生逾2年多,迄今仍無法辦理遺產相關 ... 後來我就從專業角度抽絲剝繭,希望能查明該遺產繼承問題究竟卡在哪個 ...
在今天看見明天
×
「父親遺產除非我獨得,否則就不辦理繼承!」哥哥仗著母親寵子爭產,身為女兒該怎麼辦?
圖片僅示意
趙坤麟,趙育頡
房地產
shutterstock
2022-02-1817:30
+A
-A
加入收藏
日前有一讀者來訪,向我哭訴其父親已往生逾2年多,迄今仍無法辦理遺產相關事宜。
乍聽來訪者所述情節看似單純,一般遺產繼承拖久不能辦好,不外乎有人貪婪、有人鄉愿、有人無知或利害關係人平時早已結下心結等。
後來我就從專業角度抽絲剝繭,希望能查明該遺產繼承問題究竟卡在哪個關鍵環節。
身家十數億讓母揹千萬欠稅
獨子還妄想獨吞父遺產原來案主父親身後遺有配偶、獨子與4個女兒,並留有價值逾千萬元的土地遺產。
據告女兒之所以忿忿不平,乃身為獨子的長兄本來經營一家企業,已擁有不下十多億元的財產,卻積欠國稅局約3千多萬元的營業稅不繳納。
最讓姊妹們忿恨、氣不過的是,這位長兄竟不顧媽媽近90歲高齡,仍利用老人家最後的「殘餘價值」,借她的人頭掛名公司負責人,來規避納稅的義務。
換言之,就是將自己積欠國稅局的3千多萬元轉嫁給自己的母親,讓老人家去扛他的債務。
我認為案主長兄心懷不軌、想暗算老人家,他可能不懂法律,也能聰明繼承:遺產與繼承實例全方位解說認定媽媽已經年邁,過不久兩腿一伸、棺材板一蓋,國稅局對此也就無可奈何了。
這就是4個女兒氣不過的主因,任何有良知的人同樣也不齒這種行徑,我堅信天理昭昭,這位獨子遲早會有報應。
自己的父親過世已逾2年多,姊妹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身為長子不顧手足之情,尤其自己已有龐大財產,卻仍貪婪要姊妹全部放棄繼承,好讓他這唯一的獨子可一人繼承。
最可憐也是最無知的媽媽,已被兒子變更為公司負責人,無端揹負積欠債務,還在這節骨眼護著不肖子,痛罵女兒不該繼承,應全部讓給她們的哥哥。
這就是這樁遺產繼承案件懸而未決的原因。
最可笑的是4名姊妹要求依民法應繼分繼承辦理,這位哥哥還自以為法律是他訂的,堅持如非他一人獨得繼承就永不辦理,姊妹們竟也信以為真而不知所措,才來找我。
應繼分不繼承母護獨子誰之過?
當我了解事情原委後,對這位哥哥的行為也深感憎惡,並當著案主的面痛加指責!豈有為個人貪婪不顧媽媽年老與名節,好像要致她於死地似地讓媽媽揹債,再者自己已很富有,竟還奢想貪求爸爸所留給其他姊妹的應繼分遺產。
我業務上雖看過不少案例,也還沒親眼目睹這世上竟還有這麼惡劣至極的人。
後來我不覺莞爾一笑,心想既有這種人,法律自可制服他。
我建議案主直接以公同共有先辦理繼承,以她一人申請即可為全體繼承人辦理,或通知其他姊妹一併辦理,並將這不肖哥哥的繼承規費與書狀費註記,等他去取書狀時再自行付清。
如此一來可先將她哥哥一軍!接下來的遺產應繼分繼承也迎刃而解了。
如果這名獨子因此與妹妹們撕破臉,也是他應得的,至少保全了其餘手足應受的法律保障權利,不必再畏懼壞人拿翹。
本案讓我深深感觸,遺產不是哥哥賺來的,爸爸生前的豐功偉績應由全體繼承人共享。
也奉勸天下的媽媽,自己也是女性應將心比心,不要再鄉愿,兒子已那麼惡劣對待老人家還要再護衛著他,更無厘頭要怪罪孝順的女兒們,這不是助紂為虐嗎?
備註: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2條,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2人以上時,應由其全體會同申報,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
但納稅義務人一人出面申報者,視同全體已申報
作者簡介
趙坤麟:82年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88年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
趙育頡: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畢業,佳榮地政士事務所特別助理。
本文摘自馥林文化《不懂法律,也能聰明繼承》
快閃限量50份!!自綠生活節📣贈《麥當勞》500元購物金!
爭產
放棄繼承
獨生子
應繼分
公同共有
遺產
繼承
延伸閱讀
外公走後,她原以為能代位繼承280萬卻只分到120萬!繼承沒搞懂這2件事,小心虧到你哭
2022-05-25
「長孫沒得分,憑什麼外孫女能分!」從一個分產鬧劇看:一般人面對繼承常搞錯的4觀念
2022-04-02
國外的兒子講得「心甘蜜甜」,身旁的子女卻視而不見...一個繼承啟示:不孝子常是父母寵出來的
2022-01-25
「你弟不拿3千萬出來分,我就要離婚!」3兄妹分產鬧劇啟示:除了遺囑,別賭子女會遵從遺願
2022-01-07
「兒子要房不要媽,我該怎麼辦?」一個老母親被騙房啟示:財產沒超過5千萬,別急著過子女名下
2021-12-15
台股大盤概況走勢
熱門:
熱門話題
/HOTARTICLES/
最新文章
/HOTNEWS/
熱門推薦
/HOTRECOMMEND/
x
我不是求利益、明哲保身的富豪!香港3件事讓他堅決反共、死在台灣 一文揭露曹興誠的生活與愛情
台股大盤走勢
熱門:
延伸文章資訊
- 1親人離世後,遺產稅申報與過戶該如何處理? - 我的E政府
若被繼承人生前未規劃遺囑,依據民法<遺產繼承人>,除配偶擁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遺產 ... 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 ...
- 2【遺產繼承】免費法律諮詢 - 群益律師事務所
且只有1138條有規定的人才有繼承權,其他人原則上是不能繼承的。若各順位的繼承人都不存在,屬無人承認認繼承的問題,依現行法遺產歸屬國庫。 遺產繼承相關: ...
- 3遺產繼承快問快答:三分鐘秒懂問到爛的常見問題!
無子女時則由下一順位繼承人(孫子、父母、兄弟姊妹等)繼承,以此類推。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 4遺產分配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5女兒不能分遺產?律師解惑:遺產分配前三步驟程序缺一不可
養生專欄☀生活法律☀女兒和兒子都一樣,有繼承父母親遺產的權利!在搞清楚母親的遺產及債務狀況之前,也要避免簽署任何您不清楚簽署後,會有什麼法律效果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