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透過非登不可全面掌握食品製造業 -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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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透過非登不可全面掌握食品製造業.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4-03-12; 更新時間:104-03-12. 為管理食品製造業者及其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食藥署透過非登不可全面掌握食品製造業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4-03-12 更新時間:104-03-12 為管理食品製造業者及其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103年10月16日公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並在各縣市衛生局的積極推動及食品業者全力支持下,截至104年2月11日,全國已有11,798家食品製造業者完成登錄。

分析食品製造業者之分布,以新北市最多(1,482家)、臺南市次之(1,242家)、而高雄市(1,203家)及臺中市(1,058家)之製造業者亦分別有超過1千家。

另進一步分析業者登錄業態,發現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如麵包、蛋糕、西點、餅乾、糕粿糬類等)為大宗(佔18%,2,125家),雜項農產品加工食品及蔬果製品製造業佔第二(10%,1220家),至於肉品製造業及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等亦佔有8%(955家),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亦佔有6%(660家)。

為精進食品製造業管理策略,食藥署將依據登錄平台資料,評估提供業者家數多之縣市較多行政資源,並針對特定業別業者加強輔導管理,以建構完整安全衛生飲食環境,讓民眾食在安心。

食藥署再次提醒所有食品製造業者,自102年12月3日發布「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後,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應辦理登錄始得營業,故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品製造業者,自103年12月31日起,如未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或有登錄不實之情事,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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