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業務職掌-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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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所所長承縣長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2. 本所技正承所長之命,襄理所務。

3. 家畜防疫課:家畜及草食動物衛生保健及傳染病預防檢除等口蹄疫防疫工作。

4. 家禽防疫課:家禽動物衛生保健及傳染病預防處置等禽流感防疫,及其它總務工作。

5. 檢診公衛課:家畜禽及水產動物疾病檢驗診療、獸醫師(佐)管理及動物用藥政管理。

6. 動物保護課:狂犬病預防、寵物、家犬貓絕育及動物收容處所業務管理等工作。

7. 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8.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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