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 -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PowerPoin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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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虐待之定義. 兒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未滿十二歲的人。

而關於兒童虐待並無明確的定義,兒童虐待方式層出不窮,大抵上可分為 ... Browse RecentPresentations ContentTopics UpdatedContents FeaturedContents PowerPointTemplates Create Presentation Survey Quiz Lead-form E-Book PresentationCreatorCreatestunningpresentationonlineinjust3steps. ProGetpowerfultoolsformanagingyourcontents. Login Upload OnlinePresentationCreator| CreateSurvey| CreateQuiz| CreateLead-form Getaccessto1,00,000+PowerPointTemplates(ForSlideServeUsers)-BrowseNow CreatePresentation DownloadPresentation Download SkipthisVideo LoadingSlideShowin5Seconds..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PowerPointPresentation DownloadPresentation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 SharePresentations EmailPresentationtoFriend EmailSentSuccessfully EmbedCode EmbedCodeCopied... Link 1/43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 Like Share Report 483Views DownloadPresentation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班級:幼保四乙指導老師:陳志盛老師組員:496I0020張秋紅496I0030邱玉蕙496I0071古錊鈺496I0072邱沛晨496I0089郭晨婷496I0910陳碧伶496I0911蔡佩芬.兒童虐待之定義.兒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未滿十二歲的人。

而關於兒童虐待並無明確的定義,兒童虐待方式層出不窮,大抵上可分為下列四種:一、身體的虐待例如毆打、施以暴行(頭部外傷、腦震盪、骨折、刺 UploadedonAug25,2014 EuclidMagan +Follow DownloadPresentation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 ---------------------------END--------------------------- Related MorebyUser Norelated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Transcript 幼兒教育趨勢期末報告受虐兒童班級:幼保四乙指導老師:陳志盛老師組員:496I0020張秋紅496I0030邱玉蕙496I0071古錊鈺496I0072邱沛晨496I0089郭晨婷496I0910陳碧伶496I0911蔡佩芬兒童虐待之定義兒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未滿十二歲的人。

而關於兒童虐待並無明確的定義,兒童虐待方式層出不窮,大抵上可分為下列四種:一、身體的虐待例如毆打、施以暴行(頭部外傷、腦震盪、骨折、刺傷)、以香煙或熱水燒燙等使兒童之身體產生外傷之情況。

嚴重者可能會引發生命危險,例如摀住口鼻、勒緊脖子、將頭按入水中、倒吊、餵食毒物等。

又不予兒童食物,任其挨餓;或者在寒冬未添衣物,而讓兒童在屋外受凍等,雖無明顯外傷,但顯然會影響兒童的健康,此亦屬身體的虐待。

二、性的虐待例如要求兒童口交或為猥褻之行為,甚至對兒童強制性交,此種變態行為可能是偶發性,也可能是長期性的侵犯,對兒童之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影響甚鉅。

尤其是施虐者與兒童有親屬關係,或者是有監護、教養、教育等關係,利用權勢或機會為之,兒童畏懼權勢不得不屈服,此種情形不但常被忽略,旁人也很難發覺。

三、怠於教養、照護或放棄教育除了剝奪或妨礙兒童接受國民教育的機會外,還包括其他妨害兒童身心正常發育的一切行為。

例如父母長時間將小孩丟給其他親戚照顧,自己不聞不問,或置於家中不予照顧,怠於行使養育、監護權;又如小孩生病,不帶去看醫生,也不給予藥物。

四、心理的虐待兒童身體雖無外傷,但其心理所受傷害已阻礙其健全發育,甚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StressDisorder,PTSD)。

又稱為精神虐待。

例如言語暴力恫嚇,羞辱、踐踏自尊等。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81689&ctNode=28261&mp=001相關法規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兒童虐待成因探討受虐者因素:1.年幼者:所有被告發的平均年齡是7.4歲,而疏忽好發於嬰兒及幼兒期,性虐待或精神虐待好發於較大之兒童或青少年。

2.性別:男女相當,但性虐待有85%是女性。

3.有精神障礙,行動障礙,處理困難之兒童。

4.早產兒,身體殘障或是發展遲滯,智能不足之兒童。

5.性格頑劣難教養之兒童。

6.出現偏差行為,如偷竊、暴力、中輟、嚴重學校適應問題、經常逃家、違法行為、自殺的想法或行為、酗酒或藥物濫、性濫交。

來源: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pastoral/child_abuse02.html施虐者方面:1.男性施虐者整體而言並部會特別多,但男性多身體虐待及性虐待。

2.心理背景:幼年被虐待,排斥及缺乏母愛,被要求,期望過高,提早負起家庭責任,而其依賴,需要未被滿足。

3.人格特質:情緒控制欠佳,個性不成熟,自我評價不佳,自我貶抑,信任感不足,退縮,孤僻,支持系統不足,人際關係不良,具強烈攻擊性,要求孩子滿足其依賴心理,婚姻關係不良。

4.母親還沒有準備好為人父母,意外懷孕,未婚生子。

5.個性上不容易控制自己。

6.權威式管教方式:迷信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迂腐觀念。

7.相信子為私產的觀念。

8.生理因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因而脾氣暴躁易怒,面對挫折的容忍力亦變低。

9.吸菸,酗酒,人際關係不佳。

來源: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pastoral/child_abuse02.html家庭因素方面:1.溝通缺乏,負向行為多,正向行為少的家庭。

2.社會階層低,經濟來源不足,貧乏,失業率高,教育程度低,單親家庭常見。

3.社會孤立,較少與外界往來之家庭。

4.社會工業化結果,原本已大家庭為主的結構變為小家庭,家庭功能減少,人際關係疏離,社會壓力增強等。

5.夫妻單方負起管教子女全責,造成養育壓力過大。

6.經濟狀況不佳(如家庭面臨失業、減薪或低收入等)或不穩定(如家庭無固定收入)。

7.經歷家庭生命週期的轉換,如喪偶、新生兒、離婚等。

來源: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pastoral/child_abuse02.html數據分析與比較(我國及各國)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aspx來源:http://www.swd.gov.hk/vs/chinese/stat.html來源:http://www.swd.gov.hk/vs/chinese/stat.html日本受虐日本厚生勞動省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日本虐待兒童事件繼2006年度後再創新高,達到40,618宗,比2006年增加3,295宗。

自1990年開始統計虐童案件,日本政府的統計對象是全國66個地方兒童諮詢所提供的虐童案數據。

結果發現虐童案件數量逐年遞增,最初僅有1,101宗,到1999年度突破10,000宗,之後僅短短的8年就超過了40,000宗。

厚勞省數據顯示,受虐死亡的兒童自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的3年半中共有192人,呈現上升趨勢。

厚勞省防止虐待對策室分析認為,事件數量上升並非單純因為虐待事件增加,還由於民眾對虐待事件的意識提高。

 來源: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6/26/OT0806260026.htm受虐兒之案例及政府、兒福機構解決辦法2歲娃疑遭乾爹凌虐小腸斷13CM2010/11/21台中縣一名單親媽媽,因為要服勞動役,把一歲五個月大的女童,託付給認識的一名男姓朋友照顧,沒想到男子竟然對女童施暴,甚至疑似性侵,使得小女孩,全身傷痕累累,連小腸都斷裂,送醫緊急切除13公分壞死的小腸。

而令人更不解的是,這名媽媽竟然一付事不關己,氣得社會處代為提告。

  遭到虐待的小女童現在已經被安置在寄養家庭,她傷勢恢復,吃著最愛的餅乾,但心理創傷,導致小女童一看到男人靠近就會發抖,小女童創傷不輕需要慢慢調養,2歲大的她很可憐,單親的媽媽因為偷竊得服勞動役4個月,媽媽不願意社工安排的褓姆照顧,自己到教會找認識的陳姓男子幫忙。

  沒想到男子竟然對小女童施暴,身體全是傷,甚至疑似伸出狼爪,導致小女童13公分小腸壞死,緊急切除。

發生施暴,教會瀰漫一起低氣壓,教友不敢相信已婚熱愛小孩的陳姓男子會伸出毒手,但男子6歲的兒子作證,親眼看到爸爸施暴,女童媽媽一付事不關己態度還幫男子說話,氣得社會處緊急安置女童,也代為提告。

來源:Yahoo奇摩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1/142/2hjds.html虐童疑案3歲已被3度通報昏迷指數32010/11/11彰化一名三歲李姓男童,昨天下午因昏迷緊急被送到彰化秀傳醫院急救,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搶救至今昏迷指數只有三。

由於搶救過程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瘀青傷勢,頭部也腫脹,急診室醫師懷疑是虐童案,立即通報警方以及社會處處理。

  社會處先將另名一歲多同母異父的小男嬰,緊急安置在寄養家庭,警方也朝家暴方向著手偵辦。

  李小弟的媽媽與同居人在警方偵訊時否認虐童。

媽媽泣訴男童有發展遲緩情形,有時會拿自己的頭去撞牆,「孩子過動,不知道怎麼會這樣?」男友也避重就輕說,「打過三巴掌,但已是兩天前的事。

」彰化警方調查,李小弟是生母和前男友所生,去年十一月在苗彰化警方調查,李小弟是生母和前男友所生,去年十一月在苗栗也曾被通報遭生父家暴,社會處列管納入高風險家庭;但不久媽媽又和蔡姓男友同居,還生下一小娃娃。

今年九月九日在台中租屋處,被鄰居發現李小弟獨自被丟在家中,再度驚動社會處和警方。

  警方說,李小弟這次是第三度被因家暴或疏於照顧通報。

警方偵訊時,張女說,這孩子平常就很過動,常常會自己撞牆,上了十幾天托兒所,老師也說難以管教;孩子的親姑姑原本約好十月底要接回苗栗,但人也沒來。

  和張女同居、不到十九歲的蔡男表示,兩天前看到李小弟搶一歲小弟弟的玩具,為了要管教他,才在李小弟臉上甩了三巴掌,但他強調沒有打很大力,「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警方調查附近鄰居,都說張女、蔡男才搬來沒多久,平常未留意到是否有打小孩的行為,要等到男童狀況穩定,醫院檢查傷勢,才能確定是否為虐童案件。

來源:HiNet新聞網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4260496&option=topic&topicid=20090707122553811cc20aa&cate=society惡質伯母虐童涉嫌頭插針、眼鼻耳灌膠2010/04/28台中縣潭子鄉一名剛滿1歲的賴姓男嬰一個月前被發現「天庭蓋」遭二支針釘入,昨天已在台大醫院取出,而當初替男嬰檢查的醫生黃柏仁指出,醫護人員都未曾見過如此驚悚的畫面,大家看到都全身發抖! 男嬰在上月21日因從床上摔下後不斷哀嚎,被生母林姓婦人送至醫院檢查,醫生為男童照過腦部X光後,赫然發現他頭頂正中藏著三根長約4公分的針,醫生研判應是縫衣針,醫生黃柏仁還說,二根針插入「天庭蓋」後,外表已完全痊癒,還好即早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這名男嬰之前就曾遭人拿三秒膠黏封耳鼻及奶瓶內摻入白藥水,這次又發生男嬰被縫衣針刺插頭頂,由於男嬰在家中非常得寵,林姓婦人懷疑是大嫂下的毒手,警方已傳喚林婦的大嫂到案,雖然她矢口否認虐童,仍被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偵辦,訊後以十五萬元交保。

來源:優仕網http://share.youthwant.com.tw/sh.php?id=N1000048&do=D我國如何防治受虐兒童為強化本法對於受虐兒少發現、保護及處遇、中輟等非行兒童及少年之輔導,以及其他福利相關工作之成效,規定學校應設置輔導或社會工作人員。

(2010-11-17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為防治兒虐問題,內政部長期以來積極促進兒少保護三為防治兒虐問題,內政部長期以來積極促進兒少保護三級預防工作,相關措施如下:在三級預防方面:(一)設置「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建立責任通報制度,及早發現受虐兒童,及時介入保護。

(二)建置緊急救援及安置系統,以公權力介入緊急救援受虐兒童,並給予保護安置。

(三)提供個案處遇服務:對於保護個案提供家庭維繫及家庭重整處遇服務,協助受虐兒少重建家庭功能,服務內容包括家庭功能評估、親職教育、心理輔導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福利服務方案。

(四)辦理「施虐者強制性親職教育」:對於施虐之父母或照顧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規定強制其接受8-50小時之親職教育,導正其錯誤之教養觀念。

在二級預防方面:(一)建構高風險家庭篩選轉介及關懷處遇機制制訂「高風險家庭評估表」,結合村里幹事、公衛護士等基層人力,篩檢具貧困、入監服刑、藥酒癮、婚姻失調等高風險因子之家庭,轉介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理。

97年度地方政府結合77個民間團體增聘166位社工人員篩檢訪視21,037個家庭,並輔導28,393名兒童及少年。

(二)開辦「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對於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經社工員訪視評估其實際需求,提供每名兒童或少年每月3千元的緊急生活扶助,補助期間為6到12個月。

開辦迄97年止已協助2萬8,438戶家庭,照顧5萬220名兒童少年,社工員提供訪視服務10萬3,794人次。

在初級預防方面:(一)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近來由於遭受全球金融海嘯衝擊,行政院劉兆玄院長提出「建構社會安全網絡」政策,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結合社區力量,提供弱勢家庭更多支持性的福利服務,分擔家庭照顧兒童少年之責任,避免家庭陷入高風險情境,導致兒童少年受虐事件發生。

(二)加強兒童及少年保護之教育宣導結合戶政事務所、社區及團體及各項媒體管道,積極倡導正向親職教育及兒童保護觀念,引領父母學習正向教養方向,轉化傳統教養觀念,避免管教不當對子女造成傷害。

內政部表示,兒少保護要能充分落實,不能單靠政府力量,為人父母應學習情緒管理,勿因個人一時氣憤,遷怒在無辜兒童身上,更不該因夫妻吵架,就把孩子當作報復工具,而且,父母因不當管教傷害子女甚至危及生命時,不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更觸犯刑法的傷害罪及殺人罪。

是以,為人父母者應摒棄傳統將子女視為私有任意打罵的管教方式,學習正向教養方式,重視兒童人權,才能給予孩子一個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

內政部並強調,家長如遇有經濟困難、失業、婚姻失調,或本身有藥酒癮或精神疾病等問題,請務必就近向當地主管機關(社會局)求助,藉由社會資源的協助渡過危機,妥善照顧孩子,預防發生虐待或疏忽等情事。

最後,內政部在此呼籲民眾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見義勇為的精神,一發現受虐兒,立即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該專線為24小時免費電話,且全年不打烊,只要大家都能有一顆「雞婆心」,即時通報,及時救援,相信能更周全地保護受虐兒童的安全。

社工員宣導防治受虐兒童之方式1.海報2.舉辦講座資料來源: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2098844&option=politicshttp://www.moi.gov.tw/chi/chi_Act/Act.aspx相關網站:家庭暴力防治網http://dspc.moi.gov.tw/ct.asp?xitem=476&ctNode=567&mp=2#0399_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國語版)_1/1_政令宣導_內政部兒童局http://www.youtube.com/watch?v=jutPdN0qYcE&feature=player_embedded台北縣政府家庭暴力兼性侵害防治中心http://www.dvp.tpc.gov.tw/_file/1198/SG/24244/D.html家庭暴力與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表(非性侵害事件家庭暴力與兒童少年事件通報表各國如何防治受虐兒童日本福利院虐童現象頻發欲修改兒童福祉法防范日本厚生勞動省近日決定修改兒童福祉法,把如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兒童福利院虐待兒童寫入新的兒童福祉法。

該法修正案將在明年年初提交給國會審議。

  早在60年前的1947年12月12日,日本就制定了保護兒童的兒童福祉法。

今年5月,日本政府又一次修改了防止虐待兒童法,在該法的附則裡首次明文規定要防止在福利院出現虐待兒童事件的發生,但正文中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

日本法律規定不滿18歲的都叫做兒童。

據悉,日本有4萬多名兒童生活在兒童福利院和養父母家,其中在兒童福利院的有3萬人左右。

在這3萬人當中,有60%是因受到父母親虐待而心靈受到創傷的孩子。

兒童福利院原本是收養孤殘棄兒的地方,在這裡他們的生命質量、生活質量和生存質量應該得到最大的保護和提高。

但在日本,虐待兒童的事在一些兒童福利院裡時有發生,一些工作人員不是以愛心去保護因各種原因不得已在這裡生活的兒童,而是稍不順心就罰站,不給飯吃,有的還對他們拳打腳踢,更有極個別變態的工作人員還對還未成年的少年進行性侵犯。

兒童福利院裡發生的這一切,在日本社會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目前已經引起日本政府的重視,促使政府在一年內兩次修改兒童福祉法。

資料來源:http://world.people.com.cn/BIG5/41218/6389306.html香港-沒有兒童哪有未來為了呼應11月20日的「世界兒童人權日」,世界婦女高峰會在2000年將11月19日定為「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把焦點集中在兒童受虐問題上,呼籲全球各地正視兒童虐待問題,希望各國政府與民間提出有效的預防與輔導方案。

「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的訂定,是要回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防止遭受虐待及遺棄」及第34條「避免遭受性剝削」,希望各國社會及政府,能夠把焦點聚集在虐待兒童問題和有效預防方案的迫切需要。

據終止童妓協會的資料,在這些非政府組織團體的努力下,「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的活動也得到愈來愈多政府的響應,如哥斯達黎加是首個宣布11月19日為「國際日」的國家,希臘政府也開辦一個兒童24小時求助熱線,可見「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已逐漸成為全球性活動。

香港的情況又如何?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曾指出,本港的虐兒問題日趨嚴重,他們已要求政府立法禁止體罰兒童,並希望政府更關注兒童問題。

據防止虐待兒童會的資料,由於生活負擔沉重、步伐急促,令父母親面對壓力,低收入及新來港家庭面對的壓力更大,在愛之深、責之切的情況下,他們或者錯誤以體罰方式催谷子女成材,結果造成虐兒情況。

因此,防止虐待兒童會才多次促請港府立法禁止體罰,又成立獨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盡快制訂保護兒童政策,並檢討現有保護兒童的服務。

資料來源:http://www.children-rights.org.tw/news_list.php?class=new&page=28英國網路安全組織介紹─INHOPE(InternetHotlineProviders)單位簡介自1995年開始,網路使用者、網路業者、政府和執法單位開始警覺到網路已成為戀童癖患者交換兒童色情出版物的工具。

由於網路有巨大潛在的危險,兒童網路色情是一大考量,另外還有一些不法的活動也潛伏在網路世界。

INHOPE的會員很快的察覺到網路對於每個人生活的積極影響,但它也有負面的影響,尤其當它牽涉到兒童使用者的時候。

1995到1999年時,許多國家的發起人聚集在一起商討如何防止網路的不法活動,尤其是網路的虐童事件。

資料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TICRF/21046954●INHOPE的使命迅速處理非法行為,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

●INHOPE的宗旨為諮詢專線訂立政策與實施標準,鼓勵專線成員,促進彼此信任。

非法行為處理完畢後,迅速地公布處理結果,並保證諮詢專線處理過程是有效且保密的。

積極擴展全世界的成員,提供一套處理過程的標準。

與政府及執法單位形成良好的合作關係。

國際不打小孩日:美國反體罰組織在1998年發起,將每年4月30日定為「SpankOutDay」,主要精神是「這一天不要打孩子,也許未來每一天都不需要打孩子」。

目前已有26國立法禁止體罰兒童,瑞典最早在1997年,其他是芬蘭、挪威、奧地利、賽普勒斯、丹麥、拉脫維亞、克羅埃西亞、保加利亞、以色列、德國、冰島、烏克蘭、羅馬尼亞、匈牙利、希臘、荷蘭、紐西蘭、葡萄牙、烏拉圭、委內瑞拉、西班牙、哥斯大黎加、摩多瓦共和國、盧森堡、義大利(最高法院宣布任何體罰都違法)。

人本基金會鼓勵父母用「不生氣五法寶」和孩子相處。

五法寶為:一笑放輕鬆,雙目看優點,刪去命令句,事事多聆聽,無時無刻多讚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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