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攜手核安 - 大陸委員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最新消息.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攜手核安、確保闔家平安(資料來源:原能會). 日期:100-10-20. 第七次「江陳會談」於今(20)日順利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 ...
現在位置首頁
>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
:::
最新消息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攜手核安、確保闔家平安(資料來源:原能會)
日期:100-10-20
第七次「江陳會談」於今(20)日順利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蔡春鴻表示,我方係以「建立核電安全資訊交流機制」、「建立事故通報聯繫機制」和「核電安全資訊公開」三大目標,與大陸簽訂此協議,並以「不談核電產業發展」、「不談核電技術移轉」及「不談低放射性廢棄物、用過核子燃料處置/處理」為原則進行協商。
此協議是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所簽署的第16項協議,也是第一項實質就核電安全合作、可實際操作的一項協議。
此次簽署的「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在「對等、尊嚴、互惠」及保障國人權益為原則下,雙方將積極推動核能電廠安全領域與事故緊急通報交流合作項目,本協議之文本內容包含「合作範圍」、「合作方式」、「聯繫主體」、「工作規劃」、「限制用途」、「文書格式」、「協議履行及變更」、「爭議解決」、「未盡事宜」及「簽署生效」等十項。
協議之主要交流合作項目可歸納為兩大領域:(一)核能電廠安全領域:就雙方核電廠基本資訊、安全相關法規與標準等資訊,以及安全分析與審查評估經驗、核安事件安全評估、安全研究等經驗進行合作交流。
(二)事故緊急通報交流領域:就雙方核電廠事故緊急通報、環境輻射監測、事故緊急應變及準備,以及安全資訊公開等經驗,進行資訊交流。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雙方將積極推動平時分享核能電廠安全監督資訊及經驗,促進兩岸核能電廠安全資訊透明化,提升核能電廠運轉安全與營運績效,透過合作交流來減少核安事故的發生防患事故於未然,並建立緊急通報機制,即時掌握相關資訊,萬一發生事故時可提前採取因應作為,確保兩岸人民安全。
[新聞聯繫人]發稿單位:綜合計畫處編訓科彭志煒科長-(O)02-82317919#2070;(M)0988-826-692吳 彥 賢-(O)02-82317919#2073;(M)0988-826-697
點閱:
1784
回頁首
回上一頁
:::
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2原能會將改核安會心口司分家 - 聯合報
... 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四十九項組織法草案,除原本五部會組改,據了解,原能會將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從行政院轄下二級機關改為獨立機關。
- 3原能會改制為獨立機關續推除役與核廢處理工作| 政治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5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組織改造方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原能會表示,業務均無變動,配合非核家園 ...
- 4原能會降至三級機關立委憂降級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 公視新聞網
行政院通過組織改造方案,原子能委員會將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從二級機關將為三級,降級是否會影響管制位階或是跨部會協調會不對等,謝曉星坦言會有 ...
- 5「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攜手核安 - 大陸委員會
最新消息.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攜手核安、確保闔家平安(資料來源:原能會). 日期:100-10-20. 第七次「江陳會談」於今(20)日順利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