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之法定夫妻財產制(新制)與舊法之聯合財產制(舊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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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財產,各自負擔。
五、使用及收益權:. 新制:各自使用、收益。
舊制:管理權之一方對他方之原有財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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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前、婚後、原有、特有、聯合財產@ 關於愛,我是一個 ...
(二)修法沿革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修正夫妻財產制之規定時,廢止聯合財產制,改以經修正之分別財產制為通常法定財產制,並因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規定,欠缺 ...
- 2婚姻、家庭與法律(上) —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民間司法改革 ...
- 3民法親屬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夫妻財產制部分)問答資料
答:(一) 本次修法為貫徹男女平等原則並簡化財產分類,廢除聯合財產制下「原有財產」及「特有財產」之分類概念,改以夫妻「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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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財產,各自負擔。 五、使用及收益權:. 新制:各自使用、收益。 舊制:管理權之一方對他方之原有財產有 ...
- 5法務部整理完成『夫妻財產新制簡介』-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聯合財產制(舊制). 財產種類. 一、婚前財產。 二、婚後財產。 一、原有財產。 二、特有財產。(法定及約定). 三、聯合財產。(夫及妻之原有財產之組合).